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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银行小微企业金融债获银监会批准

2011年11月14日00:58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苏雪燕 刘诗平

  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3家银行近日获银监会批准,可发行专项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共1100亿元。其对应的单户500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将不计入存贷比考核,从而增加银行为小微企业服务的积极性。

  此次民生、浦发、兴业银行分别被银监会批准发行的人民币债券额度分别为不超过500亿元、300亿元和300亿元,募集资金须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

  据了解,民生等3家银行发行专项金融债的相关事项还需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也就是说,小企业专项金融债具体的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发行结构、发行价格都要等人民银行批准后才能确定。

(责任编辑:罗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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