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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子公司重庆新华代理因资不抵债拟解散

2011年11月15日08:59
来源:重庆商报 作者:刘勇

  继中国人保、中国人寿(601628)、平安、太平洋(601099)保险之后,第五家保险股有望诞生。明天,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发上市申请将上证监会发审会,拟至多发行1.5854亿股A股,另发行不超过3.5842亿股H股。申报稿显示,控股子公司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资不

抵债并亏损,拟申请解散,这意味着重庆寿险营销改革试点的夭折。据悉,重庆地区业务现由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负责。

  上市申报前申请解散

  据了解,新华人寿住所在北京市延庆县,国有独资汇金公司占38.815%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A股、H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资本金,以支持业务持续增长。新华人寿去年实现净利润22.49亿元,每股收益1.87元,今年1到6月实现净利润17.75亿元,每股收益0.93元。申报稿显示,新华人寿在内地寿险市场份额位居第四,在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之后,占9.7%的市场份额。

  在新华人寿四家控股子公司中,重庆新华保险代理公司成立于2004年8月,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为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股权结构中,新华人寿占99%,其他自然人占1%,新华人寿拟收购其他自然人1%的股权,正在办理中。今年11月4日,新华人寿董事会决议,拟申请解散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尚待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

  重庆寿险营销试点夭折

  重庆新华保险代理为什么会解散?申报稿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总资产257.49万元,净资产-548.18万元,今年1到6月净利润-113.99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资不抵债应该是主要原因。2004年,新华人寿在全国开展了中国寿险营销体制的改革试点,在重庆和云南成立了两家专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即将原来的保险代理人转为专属保险代理公司员工,业务代理关系变成聘用关系,由于多种原因,新华人寿的试验不太成功,保险代理人转型遇到了问题,此次申请解散,意味着新华人寿重庆尝试的夭折。

  重庆师范大学教授田盈指出,保险业产销分离应成趋势,从行业发展的角度看,专属保险销售代理公司是未来发展的趋势,重庆新华保险代理生不逢时。据悉,新华人寿重庆地区业务现由新华人寿重庆分公司负责,即使重庆新华保险代理清算对母公司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记者 刘勇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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