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石油市场开放、竞争力度有望加大。11月14日,商务部下发《关于“十二五”期间石油流通行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商务部希望通过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石油商业储备、提升行业服务水平、加强市场监管等途径,开启“十二五”石油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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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的新格局。
经过多年发展,石油流通行业已在市场开放、行业监管、市场供应保障等层面有所进步。但由于石油行业的特殊性,行业发展受多部门管理,石油市场秩序仍不顺畅,诸多制度需要再完善。
诸如,石油进口尚未完全放开、石油战略储备不足、能源安全应急机制不健全等。这仍是“十二五”及以后石油市场改革的着力点。
石油市场竞争开放难题
商务部主张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形成多种所有制共同参与市场竞争的石油流通格局。
指导意见称,“以公平市场准入、优化市场主体结构为重要手段,进一步加强石油流通行业法制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石油市场有序开放、健康发展,提高石油流通行业市场竞争和服务质量。”
目前,我国成品油市场三大石油公司、中化、地炼、陕西延长等主体同时存在,形成以大型企业垄断性竞争为主导、中小企业为辅的市场格局。
“十二五”期间,石油市场暂时还无法完全改变垄断的格局。石油流通行业“十二五”主要任务是,完善石油市场分销体系,“形成以大型国有石油企业为主体,多种所有制主体共同参与竞争的市场格局。”
目前,在国内石油流通领域,最大的政策约束是对原油进口的控制。长期以来,国家对原油和成品油的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由政府进行总量调控,统一安排进口量。同时允许非国营贸易企业从事少量进口。
按照商务部规定,“所有进口原油必须交由两大公司炼厂加工,进口时需持有两大公司排产证明方可入关”。这一规定,大大限制民营石油企业进口积极性。
近年来,民营石油企业曾多次公开上书,建议政府逐步放开原油进口控制,取消“原油非国营贸易配额只能用于
中石油、
中石化炼厂加工,不得供应地方小炼厂”的规定。在两大公司大量进口原油的同时,应给予地方炼厂原油进口权或使用权。
11月15日,一位中石化成品油市场战略研究人士评价称:“由于部门分割的存在,石油流通领域改革单靠商务部门一己之力难以成行,需要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的协同。”
成品油商业储备短板
在经历多次“油荒”之后,国家部门更重视能源安全,以及石油市场稳定。指导意见突出强调,加强国内石油市场供应保障能力,完善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以及市场监测。
这与国家宏观规划吻合。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合理规划建设能源储备设施,完善石油储备体系,加强天然气和煤炭储备与调峰能力建设。”
商务部预测,到2015年,国内原油和成品油销售量分别达到5.3亿吨和2.9亿吨,基本满足国内不断增长的生产与消费需求;同时要求成品油批发企业常备库存量不小于上年度平均15天销售量。
指导意见称,“十二五”期间,商务部门将指导石油流通企业建立成品油商业储备体系;鼓励各地建立柴油地方储备。
“成品油商业储备”再一次被强化。早在2009年5月,国务院公布《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在振兴规划中,国家首次提出抓紧落实成品油储备,加快储备设施建设,尽快研究制订成品油商业储备办法和制度。
为应对金融危机,当时规划设立的目标是,2009年成品油储备要达300万吨,2010年实现600万吨,2011年前为1000万吨。
上述中石化人士说:“目前,成品油商业储备的具体操作办法仍在商讨。任何企业都不希望存在任何形式的库存。库存占用企业大量资金,增加产品成本与管理成本。”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防止“油荒”保市场是重要任务。各地已经探索建立地方成品储备项目。在成品油市场紧张之际,增加市场投放量。
根据本报记者了解,重庆、云南等地均已建成一定规模储备项目。重庆官方信息显示,目前重庆市市级成品油储备量为22万吨,其中柴油13万吨,汽油9万吨。在无油入渝的情况下,市级储备能够保证全市运行15天。
在市场监测方面,商务部要求“密切关注石油市场动态,全面掌握市场供应、销售、库存等运行与变化趋势,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布、提前预警。”
“目前,成品油市场监测是石油市场管理的短板,是一项长期任务。无论是中石油,还是中石化只能对本系统内资源购销存量变化、商业库存运营做监测,无法完整获取整个市场的情况。”中国石油成品油市场研究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