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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私车补贴政策遭“炮轰”

2011年11月16日09:36
来源:经济观察网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刘晓林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日前再次批驳了国内针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认为“不能拿纳税人的钱去补给某部分消费者”,同时这种脱离实际的刺激性消费会致使新能源车成为一种奢侈品,造成资源浪费。

  潘家华是在阐述国内各城市的“低碳规划”时发表上述意见的。他指出,目前中国的新能源发展尤其要避免“大干快上”的“大跃进”。他以北京市的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政策为例,认为“对于私人购买电动车,北京市在国家给予的6万元补贴基础上,再补6万元,这在学理上是说不同的,不能拿纳税人的钱来补给某部分消费者”。

  此外,潘家华认为这种做法在经济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这样的投入不一定会得到相应的产出,在充电桩等基础设施没有普及的情况下,消费者即使买了电动车也最终会闲置”。

  在潘家华看来,待新能源的市场化达到一定程度时,自然会带消费。但在尚未达到大规模竞争的商业化环境时,大规模的研发应该是投入的重点。“不要把新能源汽车当成奢侈品,那样只能带来浪费。”

  实际上,这并不是潘家华第一次“炮轰”新能源补贴政策,从国家拟定该政策开始,他就一直以“反补贴者”的形象在各种公开论坛上批驳私人购车补贴的做法。在去年9月的某次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潘家华就曾因为批评为了完成节能减排目标而指令限电、利用财政补贴电动汽车等能源措施和政策“荒谬”而引起轰动。

  不过,虽然站在纳税人的角度,但潘家华将纳税人和消费者割裂的说法并未获得业界一致赞同。而他建议的“交叉补贴法”,也即“从柴油、汽油消费中间征收一点,从消费者中间征集经费来补贴电动汽车消费者”的做法也被认为在现有环境下缺乏一定的可行性。

  潘家华的再次炮轰正值全国各城市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私人购买鼓励政策正在升温的节点上。

  日前,关于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车不仅不用摇号,而且有望不受“限行”的消息备受关注。今年年中,由北京市科委、市财政局牵头编制的《北京市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方案》通过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审批,按照此方案,在国家补贴的6万元基础上,北京市将按照电池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助,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最高补助5万元/辆,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助6万元/辆。也即,在北京购买纯电动车,最高可获得12万元的政府补贴。

  此外,方案明确规定,在北京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可直接上牌,无需参加小客车指标申请摇号,但新能源车是否不受“限行”仍未有明确消息。

  根据北京的计划,今后5年,北京市将大力推广混合动力、纯电动等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规模将达到4万辆以上。

  除了北京,全国范围内针对新能源汽车的私人购买鼓励政策也正在普及。就在上周,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试点城市在落实好中央试点政策的同时,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鼓励政策,落实免除车牌拍卖、摇号、限行等限制措施。

  此外,据工信部发布消息称,四部委还宣布成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督导联络组和专家组(简称“新能源汽车督导组”),并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督导检查工作作出了整体部署。近期,督导检查组将奔赴25个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进行督导检查。

  作者:刘晓林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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