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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将纳入法制管理

2011年11月17日03:59
来源: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马力)在昨日举行的“走基层看测绘”宣传活动中,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副局长宋超智表示,我国将于明年1月发射首颗测绘卫星,服务测绘事业。

  明年1月发射测绘卫星

  宋超智透露,我国计划将于明年1月发射首颗自主民用高分辨率立体测绘卫星,这也将是我国首颗测绘卫星,“目前我国基本比例尺的地图已覆盖到所有的陆地面积,但社会的发展迅速,地理信息的变化也很快,地图的服务更新要及时,这就需要卫星的数据。”

  据悉,测绘卫星拍摄的照片是可以叠加,放到计算机里就可以形成高度不同的立体地图。

  互联网地图存两问题

  下一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还将推动《测绘法》和《地图管理条例》加快修订。《测绘法》上一次修订还是2002年,当时互联网地图还没有发展起来,所以法律还没有涉及互联网地图这一块。而近几年互联网地图迅猛发展,电子地图和虚拟地图的应用已经超过了实体地图。怎么取得互联网地图的资质、怎么规范互联网地图的服务,都需要法律来规定。

  他表示,目前互联网地图有两大方面的问题,一是问题地图,比如绘制的我国整体地图不完整,这需要实时监管;另一方面是很多互联网地图开设了上传标准功能,人们可以在地图上标注一些自己所知道的信息,而这有可能涉及一些涉密和军事设施,也需要法律来界定并加强监管。

  作者:马力
(责任编辑:罗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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