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中心 > 产业经济 > 汽车

乘用车企业准入管理规则发布

2011年11月17日04:05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刘俊)记者昨日从工信部获悉,《乘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已于日前发布,其中规定企业的售后服务、备件供应满足所有客户要求,能保证在产品的设计使用寿命期限(不少于10年)内提供备件更换、维修和咨询服务。

  规则指出,车企专业技术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不少于5%。要具有生产场所用地的长期使用权;租赁场地和厂房组织生产的企业,应具有至少10年以上的租赁期限,中外合资企业的租赁期限应与合资期限相一致。

  规则还规定,应建立从关键零部件总成供应商至整车/发动机出厂的完整产品可追溯体系。

  作者:刘俊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为加)
  • 分享到: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我要发布

股票行情行情中心|港股实时行情

  • A股
  • B股
  • 基金
  • 港股
  • 美股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财经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