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石俊 仇子明 美国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的一份报告,让分众传媒(NASDAQ:FMCN)约14亿美元的市值一天之内灰飞烟灭。
浑水美国当地时间21日发表研究报告,对分众传媒进行多番质疑,并将其股票评级调为:强烈卖出。其质疑包括:分众传媒大幅夸大其LCD数量;收购过程中故意支付过高价格;存在内部交易。
分众传媒亦在第一时间对浑水沽空质疑进行逐项回应。很多机构亦将此次报告带来的股价下跌作为买入的契机。复星国际(00656.HK)斥资1035万美元购买分众传媒股票。
24日早间,代表浑水官方的公关公司Dukas Public的扎克(音译,Zach Kouwe)向本报发布对分众传媒LCD数量辩解的质疑,称其表述与早前向SEC提交的文件中数据自相矛盾。“他们故意夸大LCD电视屏幕的数量。”扎克称。
目前,分众传媒已经聘请中介机构,对浑水质疑的数据进行第三方调查,并考虑起诉浑水。“但是我们对美国的法律不太了解,正在请教美国律师。”分众传媒副总裁嵇海荣对本报称。
惊魂一周
国庆节前,分众传媒曾经历过一轮暴跌,当时股价从30美元以上跌至17美元左右,此后股价回升至25美元左右,直到被浑水的报告狙击。目前,分众传媒股价亦在17美元左右。
22日早晨,分众传媒高管团队在召开会议后,对浑水的质疑进行逐项回复。嵇海荣对本报称,首先,浑水公司认为分众自称拥有17万块显示屏,但其调查只有12万块左右,事实上是浑水公司未将数码海报屏幕计算在内。
至于浑水公司指责分众传媒收购价格偏高等历史问题,分众有非常多成功的收购,也有部分不成功的收购,如互联网、手机业务等已经在2009年清理完毕。
分众传媒受到复星国际支持,其在公开市场斥资1035万美元购入分众传媒约60万股美国存托股份。不愿透露姓名的复星内部人士称,复星投资分众的逻辑选择介于战略投资和财务投资之间,看好分众的长期发展,也不排除高抛低吸的可能性。“据最新的政策,从明年起,央视和地方电视台的电视剧中均不得插播广告,这对分众的广告分流可谓是一个利好消息,这坚定了复星长期看好分众的信心”。
23日,浑水官方网站疑似被黑客攻击,但仍然不忘记做空分众传媒,浑水官方网站显示“很遗憾网站被黑,我们正在加紧恢复。我们坚持认为分众传媒应该强烈卖出,祝各位感恩节快乐浑水”。
24日早间,代表浑水的扎克向本报公布了其对分众传媒的最新质疑文章。该文章称,分众传媒在回应浑水所称的“恶意将液晶显示屏数额夸大”时表示,“在分众商业楼宇联播网中,除了有12万块左右的楼宇电视屏幕外,还有数万块的楼宇数码海报也属于商业楼宇联播网范畴”。其中包括,11.6万块楼宇电视屏幕,3.2万张LCD 2.0楼宇数码海报以及3万张LCD 1.0 楼宇数码海报,浑水认为其表述与2010年的财报有自相矛盾之处。
据其了解,分众传媒旗下的显示设备分为:商业楼宇联播网,定义为液晶电视显示设备;框架网络,定义为传统的定态或者数码广告框架。根据分众传媒在2010年财报中的数据(在其向SEC提交的数据中的第39页的表格中)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分众传媒共有LCD液晶显示设备16.5万块(按照定义,只应该包括液晶电视显示设备);共有海报框架34万张(按照定义这个已经包括了数字广告框架)。
“在分众传媒2010年的财报中,他们明明是将楼宇数字海报重复计算到了商业楼宇联播网和框架网络两项中。”该人士称。
第二波做空
浑水于2010年成立于美国,公司现有员工只有创始人 Carson Block一人。“调查需要的其他成员,浑水都是通过兼职的方式短期雇用。”扎克称,浑水唯一业务就是做空中国股票,并以此盈利。
“我们公司在发布每份报告之前,都会进行时间跨度颇长的调查研究,做空一家公司,浑水一般会用6到8个月的时间。”扎克称,浑水开始注意到分众传媒,是基于它对好耶的收购,浑水认为其存在内部交易的可能性,并将分众传媒定位为中国版本的奥林巴斯。
经纬创投合伙人、分众传媒独立董事张颖称,浑水早期调查的一些借壳上市或财务不规范的中概公司还是颇有效果,但最近做空机构对分众、新东方和奇虎等的调查报告不但扭曲事实,而且利用一些片面的数据兴风作浪,让背后支持它的某些对冲基金从中谋取暴利。
浑水称,今年夏天,浑水成立了一个12人的调查小组,由来自银行、法律、审计、广告和企业界人士组成。调查过程中,团队收集并研读了大量的文献,包括分众传媒的工商注册信息、电话会议文稿、所有分众传媒向SEC和传媒提交的文件,并进行实地调研,与行业内众多的企业家进行交谈。
与分众传媒的此次积极反击不同的是,很多企业被做空之后,基本上都忍气吞声。但分众传媒称,不排除会起诉浑水,但其同时表示,对美国资本市场的法律体系不太懂,正在向律师进行咨询。
另外,分众传媒已聘请了两家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浑水质疑的数据进行调查,两个星期之后就能出结果。这两家公司为CTR市场研究公司和益普索集团。
与此同时,数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表示将对分众传媒展开调查,特别是要调查分众传媒可能的证券欺诈行为。他们包括:美国霍华德·史密斯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Howard G. Smith),这家机构曾经调查过麦考林;美国律师事务所Rosen Law Firm同样也是经常发起对中概股集体诉讼的老手。美证券律师事务所Rigrodsky & Long,它曾经诉讼过中概股新奥混凝土。
稽海荣称,这是做空机构产业链的另一个环节。美国律师事务所一旦吸引到投资者加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迫使上市公司的反击更被动、反击成本更高,继而达到进一步做空股价,或者逼退公司退市,给做空记录上再添胜利筹码。
作者:石俊 仇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