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中国银监会网站消息,2011年11月22日至23日,大陆方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在北京举行磋商。据悉,这是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在监管合作机制下举行的第二次磋商。
消息称,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自2011年4月举行首次磋商以来,不断加强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促进两岸金融往来的良性互动发展。近期,大陆方面批准了永丰商业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商业银行等3家台资银行在大陆设立代表处,批准了中国信托商业银行、兆丰国际商业银行等2家台资银行在大陆筹建分行。
本次磋商期间,双方重点就进一步完善两岸银行业监管合作机制、促进银行业开放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双方建议,面对复杂多变的全球金融环境,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应携手同心,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维护两岸金融市场的稳定与发展,促进银行业稳健运营。
双方并一致认为,两岸银行业监管合作机制自建立以来,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与协商,取得了积极有效的成果。在下一阶段,双方可总结协商经验,进一步完善监管合作机制。
磋商中,两岸银行业监管机构还就两岸宏观经济金融发展最新情况、进一步推动两岸银行业机构互动交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和加强消费者保护等议题进行了交流。本次磋商气氛友好、开放,通过深入坦诚的交流,双方增强了互信,取得了共识,磋商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