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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探索投资者纠纷调解仲裁机制

2011年11月29日10:53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郑晓波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总经理庄穆昨日表示,保护基金公司将推出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评价工作,将来还要对这项工作不断完善和挖掘。他同时表示,未来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重点探索调解机制和仲裁机制,为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提供帮助。

  庄穆是昨日出席“庆祝投资者保护网基金频道正式上线会议”时作上述表示的。这是庄穆履新以来首次公开亮相。在此之前,庄穆的头衔是证监会深圳专员办专员。庄穆是法律专家,1997年底任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一职。2004年,证券业行业性风险爆发、券商综治工作全面启动,庄穆南下赶赴证券公司风险处置重灾区之一深圳,任深圳专员办专员。

  “前段时间,保护基金公司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这是我第一次以现在的身份与媒体朋友见面。我很高兴能与大家成为新朋友!”庄穆在发言中说,保护基金公司自成立六年多来,一直致力于积极探索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新途径新机制。保护基金公司成立之初,主要职责是证券公司的风险处置,接下来“我们要不断拓展自己的职能”。

  谈到保护基金目前的职能,庄穆表示,目前,保护基金公司工作主要是六个字:监测、评价和服务。监测,主要是监测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测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评价,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基金公司对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和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状况评价,以及公司推出的投资者信心指数。服务,作为公益机构,保护基金公司将为市场提供各种服务。这次投资者保护网基金频道免费上线,实际上也是一种公益服务。

  对于保护基金公司将来的定位,庄穆坦陈“现在还没想好”。“我来了以后,还在进一步地思考。前段时间公司开了个务虚会,请各个员工谈谈下一步公司发展战略。当然,战略是一个长期成熟的构想,不是短时间就能定的。”他说。

  但庄穆表示,将来保护基金公司会在新的领域作一些探索,比如投资者纠纷的调解机制、仲裁机制是下一步重点考虑工作之一。他解释说,目前投资者的纠纷主要通过诉讼途径来解决。但诉讼成本很高,且时间可能很漫长。保护基金公司作为第三方的方式,接下来可以探索这项工作,并逐步加以推进。

  在调解制度探索的基础上,庄穆进一步表示,将来可以继续探索投资者纠纷的仲裁制度。但他也表示,这需要国家在法律制度上加以明确。而投资者纠纷的调解,只要条件成熟,保护基金公司就可以做,而且目前的法律制度对此是有保障的。

  庄穆强调,目前保护基金公司正在做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评价工作,接下来还要进一步完善和挖掘。“上市公司投资者保护评价和投资者密切相关,但目前关注的机构却不多。实务部门在这方面研究还不是很够,我们希望在这方面进一步有所提升。”他说。

(责任编辑:罗为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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