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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重申四项要求强化保荐职责

2011年11月30日07:33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东亮

  道明光学(002632)上市保荐书“乌龙门”有了最新进展。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深交所昨日向各保荐机构下发了《关于切实履行保荐职责提高发行上市工作质量的提示》,重申建立报送和上传文件双人审核等四项要求,以提高保荐工作质量,确保新股上市业务平稳运行。

  《提示

》指出,保荐对象张冠李戴等情况不仅干扰了新股发行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而且对于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的职业形象产生了不利影响。针对该类问题,该交易所已采取了向相关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出监管函、上报证监会等措施。

  在上市保荐书摆“乌龙”事件中,这份存在重大瑕疵和事实错误的文件,一路逃过项目组、保荐代表人和风控部门的审核,最终上传至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对此,深交所在《提示》中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提出四项要求:加强员工职业责任心、全面梳理业务并完善业务流程、建立报送和上传文件双人复核制度以及建立严格的内部问责机制。

  业界人士表示,近期出现的上市公司名称张冠李戴、新股发行前后市盈率混淆等问题,凸显部分投行的业务流程存在问题,比如保荐代表人未审核文件即签字现象,导致保荐代表人对最后的文件疏于审核。对此,深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应立即启动发行上市业务流程的全面梳理工作,对投资银行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对业务流程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限期完成,完善发行上市业务流程。

  而在上述“乌龙门”事件中,负责文件最后审核的投行风控部门存在失责行为。对此,深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应当建立报送、上传文件双人复核制度,确保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提交的书面文件与对外披露的文件一致。据记者了解,平安证券等多数券商的文件审核处即分为一核和二核等多层次复核系统。

  值得关注的是,深交所还要求,保荐机构应重视新股发行上市工作,加强员工职业责任心教育,确保在保荐工作中做到勤勉尽责,并认真履行推荐发行人股票上市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深交所还督促保荐机构建立严格的内部问责机制,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实际上,在上述保荐书“乌龙门”中出现的问题,没有涉及深奥的金融专业知识,也没有涉及该拟上市企业所属行业的背景知识。海通证券(600837)回应称:“这是一位保代助理在文件上传时出了差错。”这种低级错误的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是“保”和“荐”分离的现实。

  业界认为,对于券商投行而言,保代是保荐机构推荐拟上市企业上市的通道和盈利的渠道。对投资者而言,保代是尽职调查核实公司发行文件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的保证人。正是这种“保”和“荐”利益相分离的格局造成目前投行重保而轻荐的结果,因此需要通过完善对保荐机构和保代的惩罚机制以提升其违规成本,进而迫使保荐机构更重视投资者的利益。

(责任编辑:姜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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