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记者 魏梦杰 ○编辑 邱江
本报昨日刊发名为《
中钢天源股价异动“扯出”20亿项目 “秘不示人”背后或藏难言之隐》的深度调查,深交所在当天开盘前紧急介入,勒令中钢天源停牌核查。面对当地发改委盖章的备案文件,中钢天源却选择了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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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反之以澄清公告的方式,试图继续隐瞒20亿的投资项目,恶意欺骗深交所,肆意挑战监管智慧和公众知情权。
针对本报披露的“公司拟投资20亿建设电子科技产业园,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42.7298亿元,年税后净利润5.0107亿元”这一情况,中钢天源竟以“不属实”三个字来回应。
但记者从马鞍山市发改委获得的权威文件显示,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的项目法人单位就是中钢天源。该项目建设地址为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500亩,项目总投资26.275亿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该项目建成达产后年销售收入42.73亿元,年新增利润总额9.79亿元,年上交税金及附加5.74亿元,年税后利润5.01亿元。项目计划动工时间为2010年12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3年12月。上述信息,黑纸白字写得清清楚楚(附图为影印件)。
同时,中钢天源澄清公告中对于“马发改秘[2010]132号”文件的解释也与事实严重不符。公司称,“马发改秘[2010]132号”文件所述总投资额中只包括募投项目和“新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项目”。募投项目投资总额2.37亿元,“新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预计研发投入约400万元。其言下之意,“马发改秘[2010]132号”文件所备案的项目总投资额不过2.41亿元。这显然与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备案表所记录的26.275亿元总投资相去甚远。
公司对于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未批先动的指责并未直接予以回应,而是采取了偷换概念的方式,大谈再融资募投项目已通过环评的事实。针对甲项目的指责,却通过出具乙项目的有关资质予以回应,当否已无需辩驳。
记者获取的截至今年11月份的马鞍山市央企对接项目表显示,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的开工日期为2011年8月。截至制表日期,该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年内预计完成投资额2亿元。已完成投资和年内预计完成投资的额度已经表明,该项目已开始动工。同时,当地党报《马鞍山日报》相关头版新闻、2011年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引进对接会上的相关资料,均称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经开工建设。
虽然诸多信息均直指中钢天源的科技产业园项目已经开工,但公司的环评进度却依然止步不前。在安徽省环保厅和马鞍山市环保局网站中,却无法找到针对这一项目环评结果的公示文件。而马鞍山发改委提供的信息也显示,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的环评进展为“未批”。
环评“未批”,中钢天源科技产业园项目开工的消息却已经布满各个线索渠道。公司该项目未批先动的事实无疑是板上钉钉。
虽然中钢天源表示技产业园项目已于2010年经马鞍山市政府核准,不受2011年4月7日出台的《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的影响,不过,该《实施意见》规定:“同一企业在本市已取得用地,但项目未建设或已建设未达到规定标准,不得再安排新的项目用地计划。”显然,在建中的上市公司两大募投项目总投资额度为2.37亿元,未达规定标准。此一项应符合该《实施意见》的作用范围。
作为一家公众公司,对于一个筹划至今两年的项目从未履行过披露义务。这已经在信息披露方面形成重大失职。然而,在事实面前,公司于相关澄清公告中,却一再闪烁其词,顾左右而言其他,其本身的诚信足可受到质疑。
作者:⊙记者 魏梦杰 ○编辑 邱江 (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