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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成都模式: 医院院长组阁

2011年12月09日01:38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 李果 成都报道

  作为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一位由院长提名和聘任的副院长刘早阳,在两周前,他的身份还是该医院的院长助理。

  事实上,上述被称为“院长组阁制”的人事聘用制度,是成都市医管局进行的诸多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之一。

  于2010年初成立的成都医管局,被划归到当地国资委,并与卫生局平行,作为市级医院的“国资委”,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另一种模式:2011年7月28日成立的北京市医管局,并非如成都市医管局一样独立于卫生局系统之外,而是隶属北京市卫生局的一个二级单位。

  成都模式

  2010年2月出台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指出,公立医院改革要实行“四个分开”: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

  成都市医管局副局长何杰告诉本报记者,成都在公立医院的改革中推行“管办分离”。成都模式是成立独立于卫生部门的医管局,从两年的运行情况看,医管局和卫生局分工协作,独立运行。

  成都市医管局去“行政化”的做法也值得一提:推行竞聘上岗,同岗同酬,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人事制度,将事业单位干部身份存档保留,对院长和首席专家全面实行“年薪制”。

  其次,医管局成立后,推动市级医院到农村、进社区、下基层,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在“全域成都”范围内均衡配置。

  而在将民间资本引入公立医院方面,成都医管局亦有所突破。目前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已经在和几家民间投资方接触,有国内资金,也有境外资金。而成都方面的设想是,通过引入民间资本,使得公立医院具备更好的竞争性。

  “管办分离,成都比国内其他城市的进展都要大,”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表示,“国家决策层提出的"补需方,促供方"改革方针,在成都亦获得了良好的推行,作为地方政府的政策执行者,成都市医管局作用很明显。”

  三权分立

  2010年初公布的《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科学界定公立医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探索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

  在法人治理结构层面,成都医管局目前的做法是“三权分立”:对公立医院院长充分放权,是成都市医管局建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的第一步。

  据悉,目前成都市医管局将财务自主、机构设置、班子组阁、职工聘用、设备购买等属于医院的经营权全部交给医院和院长,“现在院长享有百万以内的自有资金采购权,而在此前,这一数字仅为10万元。”

  事实上,将“人事任免权”下放给市管公立医院院长,是成都市医管局成立之初便提出的改革措施,之所以现在才开始真正推进,成都市医管局一位负责人解释为“在管办分离后,用了两年时间来理顺各方关系。”

  “医管局是放手不放眼,尽管给了我充分的权力,但同时还是在时刻监督我”,刚刚以“院长组阁制”挑选出自己副手的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徐俊波表示,“最近对于院长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条例即将出台。”

  “院长组阁是全国的首创,也是成都医管局在推行公立医院改革中,去行政化的第一步”,上述人士同时表示,“岗位设置的权利仍然在编制部门,院长仅有提名权,在推举出符合要求的副院长人选后,还需要医院职代会和有关方面的考察”。

  事实上,作为三权分立的组成部分,成都方面在对公立医院院长充分放权的同时,计划将决策权交给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院管委会行使,对于医院院长的监督权,成都方面计划由职工代表、社区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行使。

  作者:李果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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