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天津海事法院,在律师的陪同下,两名来自河北乐亭的渔民代表107位渔民递交了一份诉状,要求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责任方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这是继稍早前30位山东渔民发起首例渤海湾溢油事故民事诉讼后的第二起诉讼。记者了解到,除上述这些已通过法律维权的渔民外,辽宁、山东、河北以及天津沿岸的渔民今年都因渤海湾溢油事故遭受了损失,一旦法院立案,他们将作为共同受害人加入诉讼。
>>现场
立案庭庭长亲自接待渔民
昨天,河北乐亭县渔民王爱民、段金宗赶到天津,与从北京赶来的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中华环保联合会督查诉讼部部长马勇会合。
上午10时左右,在天津海事法院调解室内,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的董姓庭长接过了王爱民和段金宗两名渔民诉讼代表人递交的诉状。这一诉状背后是105名渔民的委托,渔民们以海上、通海水域养殖损害责任纠纷为由,向康菲公司提出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要求康菲停止侵权、消除危险并赔偿经济损失4.9亿余元。
昨天现场见证了这一过程的赵京慰律师告诉记者,当立案庭值班人员了解到是关于渤海湾溢油事故的诉讼后,将他们带到会议室,立案庭董姓庭长询问了案件的证据搜集及损失初步统计情况,收取了立案材料,并表示会按照法律规定尽快通知渔民是否立案。
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收到起诉状后,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而诉状一般由立案庭值班人员接受,立案庭庭长亲自接待并非惯例。
能否立案
律师认为条件具备
诉状递交后,能否立案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此前,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已把30名山东渔民的民事诉状递送给青岛海事法院,然而迄今为止,是否立案仍杳无音信。
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重阳表示,他们的确担心能否立案,所以律所之前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事实上,盈科律师事务所接受渔民的诉讼委托已有很长时间了,该律所在辽宁、天津、山东等地分支机构的律师均接受了渔民的诉讼委托,是国内最早接受渤海湾溢油事故诉讼案例委托并积极开展调查的律所之一。
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京慰律师表示,他个人认为现在已经具备了立案条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现在的证据完全符合立案条件,这些证据的核心是“被告有污染行为,原告有受损事实”。
据赵京慰介绍,在被告的污染行为方面,律师团队分别向国家海洋局和农业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显示,蓬莱19-3油田溢出的油污已经在河北省乐亭县养殖区周边登陆;农业部办公厅的答复函则排除了由已知细菌、寄生虫和病毒等病原微生物所导致的水产品大量死亡,确认了赤潮、石油污染等原因可能导致水产品的滞长和死亡。至于渔民受到损害的事实,107名渔民也提交了详细的资料。
法律支撑
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即使能够顺利立案,渔民们胜诉的希望又有多大?
“这一诉讼作为环境污染案件,是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赵京慰昨天告诉记者:“通俗地说,就是立案后,康菲要证明自己的溢油污染没有导致渔民的损失。”记者了解到,“举证责任倒置”正是这一诉讼最大的法律支撑。法律规定的环境污染案件“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原告只需对被告实施或可能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和原告受损的事实进行举证;被告则需要对其所实施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免责事由举证。
索赔金额
4.9亿只是申报额
至于4.9亿元的索赔额,记者了解到,这只是107名渔民的申报额,立案后会有第三方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从而最终确定一个渔民和康菲都认可的索赔数字。
记者采访获悉,在此次提起诉讼的107名渔民中,有的渔民养殖面积多达900余亩,有的还是贷款买的扇贝苗。渔民们表示,他们的损失绝不仅仅是今年扇贝的长不大、死亡等损失,还有投入的人工和物料、银行贷款的利息,更重要的是还有明年、后年、大后年的影响。
>>追访
首例诉讼石沉大海
今年11月,北京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将30名山东渔民的民事诉状递送给青岛海事法院,然而能否立案仍不明朗。
“法院既没有立案,也没有说不立案,就这样拖着。”贾方义昨天告诉记者,不仅是这起民事诉讼,之前针对溢油事故的公益诉讼,法院方面也没有给出是否立案的信息。今年8月,贾方义向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提交公益诉状,请求康菲和中海油立即成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法院方面迟迟不肯立案,根本原因在于溢油事件涉及全国多个地区的众多渔民,又涉及众多政府部门,法院方面可能希望通盘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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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张艳
作者:张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