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20日在北京召开,环保部与各地及部分中央企业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中国政府网同日公布的《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表示,“十二五”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3.4万亿元。其中,优先实施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开展一批
环境基础调查与试点示范,投资需求约1.5万亿元。规划提出,要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到201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重点区域内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降低15%。
规划提出,在固废处理方面,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2%,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所有县具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到2015年,重点行业二噁英排放强度降低10%。在污水处理方面,到2015年,全国新增城镇污水管网约16万公里,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4200万吨,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备污水处理能力,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提高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
全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以上,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置。
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国家电网、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正式签署“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各签署单位全面落实目标责任书要求后,将完成5561个工程减排项目,为实现“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提供坚实的保障。
目标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8大中央企业集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主要减排任务和措施等。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污染减排负总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总量削减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按期完成。
根据各地情况,目标责任书详细列出了各省(区、市)和企业集团重点减排项目清单,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重点减排项目建设。据统计,仅目标责任书所列项目,“十二五”期间,全国将至少新建1184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能力4570万吨;4亿千瓦火电机组建设脱硝设施,以及一大批造纸、印染、钢铁、水泥等治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