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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竞争无法回避 岳阳林纸再融资或遇政策障碍

2012年01月10日02:31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记者 覃秘 ○编辑 邱江

  尽管控股股东泰格林纸承诺全额包揽认购,但岳阳林纸的新版再融资方案仍可能泡汤,主要障碍正是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一位投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再融资有与解决同业竞争挂钩的趋势,一旦同业竞争问题未能妥善解决, 再融资可能难以通过监管部门的审核。

  1月4日,岳阳林纸公告了修订版的定向增发方案,公司拟以5.34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2亿股,控股股东泰格林纸将采用现金认购全部定增股份,募资总额不超过10.68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这是一份被市场普遍看好的定增方案,一是5.34元/股的发行价较目前股价有超过10%的溢价空间,控股股东的包揽传递了对公司的信心;二是从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募集资金可以改善公司目前极不合理的财务结构,减轻公司的财务负担。根据公司2011年三季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达72%,财务费用为3.6亿元,而当期净利润仅为1.4亿元。

  然而,与公司2011年6月版的定增方案一对比,细心的投资者立即发现其中的蹊跷。在原版方案中,岳阳林纸计划非公开发行合计不超过2.39亿股,所募20亿资金中近一半用于收购中国纸业与嘉成公司持有的华新发展73.41%股权,华新发展正是粤华包B的控股股东。这被市场认为是中国纸业整合旗下纸业资产的具体行动,但随着此次新的定增方案出炉,整合行动也暂时中止。

  隶属诚通集团的中国纸业,在2010年9月通过增资泰格林纸强势入主岳阳林纸。该交易完成后,中国纸业旗下拥有粤华包B、冠豪高新和岳阳林纸3家纸业类上市公司。为避免同业竞争,中国纸业当时曾承诺,在完成对泰格林纸的重组后,中国纸业将不能在上市公司之外经营林、浆、纸业务,相关资产只能通过注入上市公司的方式经营,并力争促使泰格林纸在三年内完成相关业务的整合,实现整体上市或分拆上市。

  “存在同业竞争问题的公司,融资申请很难获批。”一投行人士认为,岳阳林纸利用与大股东泰格林纸无同业竞争这一“表象”,回避掉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纸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的事实,很难获得监管部门和市场的认可。

  作者:⊙记者 覃秘 ○编辑 邱江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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