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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拟探索保险牌照分级管理制

2012年01月11日02:00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曾经梦想着“万寿无疆”的保险公司,或将在一个有进有退的市场里迎来新的洗牌。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近日表示,保监会要研究探索保险牌照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项俊波是在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他认为,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

  只进不退 万寿无疆?

  从“老人保”一家独大到百余家主体林立,我国保险业仅用了三十年时间。目前已形成国有独资、股份制民营、外资独资、中外合资、区域性公司、专业保险公司等多种形式并存的保险业格局。截至2010年底,全国已有保险公司146家,比2005年增加53家。

  不过,此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保险业进行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认为,中国保险市场准入退出不健全,保监会应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

  中国保险业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为:绝大部分新设公司都是全国性牌照;部分新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

  项俊波认为,这些问题已成为行业和监管反映较集中的问题,“有的公司以为自己只要进入保险业,就可以万寿无疆了”。

  牌照分类 退出有序

  项俊波指出,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地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探索对保险经营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经营。

  目前保监会对于保险业的准入实行牌照管理制度。自2004年保监会“开闸”发放十多家保险牌照以来,2010年、2011年再掀一波以地方法人公司为主的扩容潮。仅2010年保监会收到的筹建申请书多达100多份,而2011年甚至出现一周内接连发放三张地方法人保险公司牌照的情况。

  对于这些由地方政府主导筹建的地方法人公司拥有全国性牌照,保监会要求其先在区域内开展业务,然后再逐渐将业务扩大到省外。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类公司不一定必须实行“一级法人”制,可考虑实行省级分公司“二级法人”制。

  粥少僧多,保险牌照仍是各种资本眼里的稀缺资源。有业内人士透露,要想顺利获得牌照,就要会给监管机构“讲故事”。

  近年来一些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的股东选择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保险牌照易主现象时有发生。不过,目前保险业尚未发现市场主体真正退出的案例。

  项俊波表示,保监会将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针对股东、业务、人员、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对于保险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则需明确,既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局部市场的退出;既可以是全面业务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业务的退出;既可以是长期退出,也可能是短期退出。

  去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便是对保险公司通过业务转让,达到自愿退出保险市场或剥离部分保险业务目的的探索。
(责任编辑:刘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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