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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资源税后 能源局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

2012年01月11日08:33
来源:经济观察网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全国能源经济工作会议透露,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将控制在41亿吨标煤左右,“十二五”期间将逐步建立有效合理控制能源总量的倒逼机制,未来将研究开征化石能源消费税,并实现原油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指出,自2011年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以来,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在31个省市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并初步形成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据介绍,到2015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目标将控制在41亿吨标煤左右。从能源构成来看,煤炭占我国能源消费总量的70%,石油、天然气次之。可见,要实现41亿吨的能源消费目标,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是重头。意见稿提出,未来将研究征收化石能源消费税,实现天然气和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研究制定与回采率挂钩的差别化资源税费政策,完善石油等能源特别收益金制度。
(责任编辑:思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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