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20多年的风雨历程,我国已建立起一个市值排名世界第三的股票市场,一个余额居世界第五位的债券市场,还有一个交易量名列前茅的期货市场。
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原则,主动改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大幅减少事前准入和审批。
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增加对资本市场的投资比重,积极推动全国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
要强化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切实加强对其红利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强化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公司的监管约束。
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证券期货监管系统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牢牢把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坚持“稳中求进”的总体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证券期货领域的改革开放,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强化市场透明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推进我国资本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1年资本市场改革和监管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过去一年,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稳步推进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证券期货市场保持了平稳健康运行态势。
首先,股票市场继续得到发展完善。全面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措施,督促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新股发行的市场约束有所增强。实施保荐项目问核制度,加强对保荐机构执业行为监管。完善发行审核监管工作,做好主板、创业板发审委换届与管理。2011年共有282家企业在A股市场首发上市,220家企业实施股权再融资,全年融资总额5073亿元。
第二,债券市场的统一规范迈出坚实步伐。将债券融资审核与股权融资审核相分离,优化债券审核机制与流程。启动创业板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全年上市公司债券融资1707.4亿元,创历史最高记录。加强与发改委、人民银行的联系协调,相关部门之间在市场准入、信息披露、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和风险防范等多个方面形成广泛共识。截至2011年底,我国全部公司类信用债余额约4.9万亿元,在世界上排名估计居第三位。
第三,期货市场改革创新焕发出勃勃生机。成功推出铅、焦炭和甲醇3个商品期货新品种。修改完善天然橡胶、燃料油、棕榈油等已上市期货合约和交割规则,试点铅、黄金等期货品种套保制度改革。铜、铝期货保税交割试点进展顺利。推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信托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市场。建立期货品种功能发挥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首次评估。启动期货市场历史账户清理和规范工作。
第四,继续大力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明确回报规划和分红政策,增强红利分配透明度。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推动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体上市,136家重点公司中有92家完成整改。规范并购重组行政审批工作,公开审核标准,完善审核流程,提高审核质量。全年核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69项,交易金额2369亿元。稳步推进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拟定《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五,努力促进各类投资中介机构规范健康发展。加强证券公司风险监控,组织开展全行业统一压力测试。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上市和并购重组。鼓励开展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和现金管理等产品创新试点。有序推进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向常规,成立了证券金融公司。截至2011年11月底,109家证券公司表内总资产1.65万亿元,净资本4633亿元,净利润343亿元。实行基金产品分类审核,探索实施创新基金绿色通道审核机制。修订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定,扩大专户理财等私募业务试点。全年新设基金公司6家。截至2011年底,69家基金公司共管理基金915只,基金持股市值约1.29万亿元。完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指标体系,推出了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核准47家期货公司业务资格。
第六,进一步加强市场法治和诚信建设。集中力量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18起,推动司法机关审判(000685)、(000813)等大要案,有力震慑了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在上市公司和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全面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严厉查处市场操纵、“老鼠仓”、虚假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调查各类案件209起,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与市场禁入决定68项,罚没款3.48亿元。按照国务院部署,稳步有序推进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推动最高法院出台关于内幕交易等刑事案件、期货纠纷、证券行政处罚证据等的司法解释。推进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升级,查询诚信记录已成为行政许可工作的必经程序。
第七,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取得新的突破。启动离岸人民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RQFII)试点,批准9家基金公司、12家证券公司的业务资格。完成了境内投资港股交易所交易基金(港股ETF)的各项准备工作。新批29家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资格,研究修订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办法及配套规则,新批基金22只。积极支持企业境外上市融资,11家公司境外筹资113.2亿美元。与美国证监会、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就跨境执法和会计监管等问题进行谈判协商,与加拿大、澳大利亚监管机构开展跨境执法合作。
牢牢把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方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互依存关系。实体经济是基础,是根本,只有百业兴,才有金融兴。同时,资本市场作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平台,对于引导社会储蓄转化为长期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资本市场由于具有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特点,比较容易组织动员资金、人才等资源从事风险较高的创新创业活动,天然具有推动高科技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优势。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资本市场在推动国家经济转型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过去30年全球最重要的四大新兴产业计算机、通讯、互联网和生物制药,都是通过资本市场发现和推动成长起来的。美国资本市场与高科技的紧密结合,支撑了其科技的持续领先。国际上许多有识之士认为,欧洲高科技产业落后于美国,并不是由于欧洲科技发明的落后,而是由于风险投资和资本市场的落后。
经过20多年的风雨历程,我国已建立起一个市值排名世界第三的股票市场,一个余额居世界第五位的债券市场,还有一个交易量名列前茅的期货市场。我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断增强,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落实创新型国家战略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必须看到,我国直接金融仍然严重滞后于实体经济发展的需求。例如,我国资本市场确实支持了一大批高新技术企业发行上市,但是,目前这些已上市公司大多是比较成熟的企业,而大量真正初创的、新兴业态的、新商业模式的企业,还没有得到资本市场的服务。必须下大力气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弹性和包容能力,使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不同特点的创新型企业都能得到支持,推动我国科技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发行上市、债券融资和并购重组,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配置文化资源的作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要通过发展创业基金和风险投资,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推动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支持文化创意人才和团队加速发展,使各种美好创意都能转化成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为我国经济社会和文化进步插上强有力的金融“翅膀”。此外,资本市场在服务中小企业、“三农”、基础设施甚至环保等方面也大有可为。
实体经济与资本市场关系还有另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企业股本、社会保障、金融体系之间可以形成密不可分的互相联系和互相支持。战后欧美发达国家经济社会长期保持稳定繁荣,与此关系极大。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这种稳定坚固的经济金融关系。但是全国社保基金过去10多年的尝试已经揭示了这种互惠互利、共同促进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在这个领域我们应当也能够大有作为。
2012年,是“十二五”时期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之年,同时也是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极为重要的一年。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证券期货领域的改革开放。继续深化发行体制改革,以充分、完整、准确的信息披露为中心,强化资本约束、市场约束和诚信约束。完善新股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股票承销办法,使新股定价与发行人基本面密切关联。继续完善预先披露和发行审核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和强化保荐机构、律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责任。按照统一准入条件、信息披露标准、资信评级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要求,大力推进债券市场改革,进一步促进场内、场外市场互联互通,建设规范统一的债券市场。以柜台交易为基础,加快建立统一监管的场外交易市场,为非上市股份公司提供阳光化、规范化的股份转让平台。以优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为导向,积极推进退市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市场化和多元化的退市标准体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市场优先和社会自治的原则,主动改变监管理念和方式,大幅减少事前准入和审批。加快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机构,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引进成熟市场的机构、人才、产品和技术,有效提升境内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抓紧建设原油等国际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逐步使我国成为能源等大宗商品的国际期货交易中心之一。
二是努力推动资本市场的结构调整和服务能力提升。显著提高公司类债券融资在直接融资中的比重,研究探索和试点推出高收益企业债、市政债、机构债等债券新品种。进一步优化股本和期货市场的层次结构。进一步改善股票市场价格结构不合理状况,切实解决新股发行价格过高和恶炒绩差公司股票问题。积极研究开发股票、债券、基金相关的新品种,稳妥推出国债、白银等期货品种以及期权等金融工具。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鼓励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增加对资本市场的投资比重,积极推动全国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等长期资金入市。适当加快引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步伐,增加其投资额度。逐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和投资额度。适时推出双向跨境的交易所交易基金(ETF)。
三是以公开透明为核心加快市场制度建设。推动《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的修订或制定工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常规监管、稽查执法和复议诉讼等政务信息。出台诚信监督管理办法,扎实推进资本市场电子化信息披露体系建设,促进上市公司、中介机构提升商务诚信水平。要强化上市公司对股东的回报,切实加强对其红利分配决策过程和执行情况的监管,强化对未按承诺比例分红、长期不履行分红义务公司的监管约束。推行上市公司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通过及时、广泛、深入的执法宣传,警示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贴近大众,贴近市场,深入浅出,注重效果”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四是以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为重点做好市场监管。大力提高常规监管的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效落实相关市场主体的基础管理和内部控制,逐步健全市场化的监管机制。尽快推出《非上市公众公司管理办法》,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纳入法制轨道。加大对内幕交易、市场操纵、欺诈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认真做好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深入推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切实加强行业信息安全管理。加强对国际资本流动和跨境风险的监控和防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抓好思想和作风建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坚决杜绝不文明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注意改进工作方法,注重在精细化上下功夫。继续做好人才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切实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督,完善预防腐败机制。厘清会机关与派出机构、自律组织的职责边界,完善协作体系,增强系统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