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拟于今年4月推出咨询文件,就引入中途停牌交易向公众进行咨询。港交所初步提出的方案将主要包括:上市公司在交易时段内发布股价敏感资料公告只需短暂停牌30至45分钟,以及复牌后最少留有15分钟予市场买卖,而复牌前将设有10分钟的竞价时段。
根据新规,上市公司最迟要在当日下午2:50前发放股价敏感资料公告,才可在收市前有足够时间予投资者买卖。目前港交所规定的敏感资料停牌时间是最少半日。
新交易规则需考虑三大问题,即投资者消化上市公司股价敏感消息通告所需时间、经纪重新输入投资者买卖指令的程序,以及香港H股与内地A股的停牌时差。
据悉,港交所拟建议交易时段内复牌的股票须在复牌后交易最少15分钟方能收市。即日后申请在交易时段内复牌的股票最迟须于中午3点45分恢复交易。除此以外,根据港交所初步提出的建议,个股停牌前投资者已输入的买卖指令由港交所作全数取消操作,投资者若想在个股复牌后继续买卖,须重新下单。
港交所于2009年曾探讨缩短停牌时间,后因业界反对而搁置。如果此次香港停牌时间缩短,将衍生A、H股复牌时间出现不一致的问题,需港交所与内地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孙媛)
作者:孙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