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河一直在瓮中,所谓“入”仅是一种姿态。更何况,它从未“出”过。
昌河汽车与长安集团之间的纷争渐趋缓和。在可以看得到的层面,双方的主管领导都开始为化解纷争出谋划策。在不能公示的层面,事情肯定不会是风平浪静。至少,如长安集团股份总裁邹文超所言及的“如履薄冰”的状态的确存在。
徐留平掌管的长安集团现在为昌河开出的条件中,保留昌河汽车的生产资质被放到了最重要的位置。在策略上,在李黎去职昌河汽车总经理一职后,新任总经理会从昌河汽车产生,是最重要的一项。通过这样的方式,徐留平与长安集团获得江西省政府方面的认可,同时也能够安抚昌河汽车现有管理团队的情绪。这些策略可能会有效。但这终归是短期的方案。
事发至今,在徐留平与邹文超对外的说法中,铃木汽车终于被抬了出来。按照他们的说法,发生转移昌河汽车生产资质的原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铃木汽车有意退出与昌河的合资公司,并愿意与长安铃木扩大合作;一种是昌河汽车在归入长安集团后,扭亏为盈。这样的局面使得保留昌河汽车整车生产资质有多余之嫌。在这样的逻辑之下,徐留平说:“如果我们不敢面对这些问题,改革之路就走不下去。所以,必须大胆改革,这也是汽车行业竞争的需要。”接着往下,即是人所共知的中国汽车行业所需要的重组的必然性。
不过,到现在为止,铃木汽车还没有就此表态。既然长安集团的表态在前,那么铃木汽车要想继续与长安的合作,如果铃木汽车再表态,那么范围也不会跳出徐留平所划定的范围。接下来,铃木汽车要处理与这两个合作伙伴的关系,也基本有了风向性的提示。毕竟,这两个合资公司都在长安集团的管辖范围之内。
同时,昌河汽车生产资质的受让方长安马自达方面也没有表态。在这起事件中,马自达是顺势获益的一方。如果事情到此结束,那么马自达会怎样应对。由于中国汽车产业政策的变化,长安马自达仍旧没有获得中国政府官方授予的合资资质。自此开始,如果政策制定者倾向于把长安马自达的生产转移至一汽马自达,那么长安集团会否继续是现在的应对策略?在此之前,长安马自达与一汽马自达的矛盾曾公开激化,现在是否会出现转机?在徐留平与邹文超就昌河事件的解释中,这些都没有提及。
仅就昌河而言,无论它与长安集团的关系如何处理,这家整车制造商在产品等方面都面临着生存压力。在整个中国汽车市场,昌河汽车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按照徐留平的承诺,新任总经理即便从昌河汽车中产生,他(她)都不可能改变昌河汽车的困境。按照中国汽车市场的惯性,新任总经理要么是过渡性的,要么是虚职性的。通过业绩考核或其他的原因,新任总经理具有相当大的可替代性。此人的非长安集团背景,决定了他(她)在这场较量中不可能有太大的作用。
根据长安集团方面公布的信息,昌河汽车在被纳入长安集团后,在2009年至2010年,清欠历史亏损3.9亿元,在2011年实现了118万元的盈利。以导致工人抗议事件作为结果,那么此事呈现了这样的逻辑:在长安入主之前,昌河汽车处于亏损状态,它尚能保护工人的利益。而在长安入主实现盈利后,工人的利益则无法得到保障,原因是长安集团转移了昌河汽车的生产资质。所以,无庸置疑的是,工人的利益只是此事的一个幌子。无论是长安集团还是昌河汽车以工人利益为前提,做出的任何界说都不够诚实。
在进入长安集团之前,人事更替频繁的昌河汽车已经积重难返,其间包含了太多利益的博弈。被长安整合后,发生工人抗议时,长安集团与昌河汽车原有利益方的博弈也仅是被公开化。徐留平与长安集团并没有就此做出清晰且精准的回应。所以,重组时所谓的联合做大企业规模也是一种幌子,这背后隐藏了更大的利益博弈。如是之下,昌河汽车不可能脱离长安集团,所谓脱离只是为利益博弈争取筹码。只要能在长安集团内继续获取利益,脱离与否并不重要,继续呆在长安的瓮中与进入其他的瓮中,没有区别。
在长安集团重组昌河之前,曾有政府高官希望由国内的某大型汽车集团重组长安,这家大型汽车集团在经过不到24小时的讨论后,当即作出了否定的回复。那么谁真正愿意入谁的瓮?
作者:付辉 (来源:21世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