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高立萍)新奥能源与中石化合作收购中国燃气股份一案中,新奥能源表示不会轻易改变出资比例。
由于收购中国燃气股份最多涉资167亿元人民币,而作为央企的中石化只承担其中45%,另外55%由新奥承担,新奥为此最多支付约92亿元。尽管新奥强调手头有9亿
美元现金,再加上花旗银行贷款,足以应付交易。但仍有业内机构分析认为新奥的负债比率会大增。对此,新奥能源执行董事兼副总裁王冬至表示,出资比例是由集团协定的,不会轻易改变。此外,他还表示公司有信心收购能够得到股东大会通过,收购时间表也没有改变,只是还未定股东会举行日期。
此前,新奥能源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郑则锷曾透露计划的收购时间表:希望2012年2月28日前联合收购方能发出通函给中国燃气的股东,召开特别股东会。如果3月31日前中国燃气股东同意、相关政府审批通过,将会正式发出收购要约。如果顺利,2012年年中做完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