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提到“地下”,这就类似于我们中国戏曲中,有一个角色丑角,你把他脸上贴一块白,观众马上就说他是坏人。或者你把曹操这个脸涂黑,大家都说他是奸臣,地下钱庄是一样的。
地下钱庄在中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的进程中,对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活跃东南沿海的经济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应该是八十年代的中期,我们在成功地完成了中国的农业改革之后,开始城市经济的改革。允许个体户、私营企业进行经营。那个时候呢,这些个体户也罢、私营经济也罢,资金是非常匮乏的。地下钱庄呢,可以追溯到那个时代,应运而生。
刚开始是亲戚朋友之间互相借贷,后来发展的规模大一些,就有了这种所谓的非法吸储。大家把钱放到他那儿,暂时不用的资金,他再贷出去。这样的一种民间的、草根性的金融活动,对于早期的民营企业的发展,那是起了非常巨大的作用。
打一个比方,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个问题,比如像一只老鼠,怎么样把这只老鼠捉到?我们现在的政策是什么?是把大象赶出来去捉老鼠,或者把狮子赶出来去捉老鼠,捉得到吗?狮子忙得满头大汗,抓不到。即使抓到了,狮子一想就这么点肉,不够我塞牙缝的。你说这些大型的银行怎么可能有积极性,去做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
为了捉老鼠,一定要培养很多的猫,要把猫放出来,猫是什么?是这种社区性的、小型的、草根性的、民间的金融机构。不问它到底对中国经济有没有好处,到底对老百姓生活水平提高有没有好处,到底对保障社会稳定有没有好处。就贴一个白脸谱上去就叫非法,然后就打,这种做法非常的不妥当。
我不认为高利贷是非法的。我不认为你大银行放贷就是合法的,我放贷就是非法的,哪怕我的利率高也不是。它不能够公开集资,随时有可能被打击,所以它风险就非常高。高风险一定要有高回报,因此它利率就非常高,高到九十几、百分之一百都有的。但是尽管这样它还能赚钱,它还有市场,说明民间有需求,说明民间从现在合法的资金渠道里,得不到啊。
我很想合法吸储,我很想合法集资,但是为我集资的法现在还不存在。给我一个法好不好,我请你给我一个法,我不愿意非法做事,我愿意合法做事,但是这样的法现在不存在。这是法律的空白,不是我违法,搞改革就要有这种态度,别跟我说什么非法合法,如果实在要跟我较真讲非法合法,你尽快给我出个法。
孟加拉穷人银行,它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我经常用这个案例来说我们国家民间金融的现状。孟加拉穷人银行获诺贝尔奖之后,我感到非常的惭愧,这个奖本来应该是我们的。因为孟加拉人口一亿,我们十三亿,我们的经济体、经济的规模,不知道比孟加拉大多少,我们穷人可能比孟加拉国的总人口都多,结果它拿到这个诺贝尔奖,我们没拿到。我们不感到惭愧吗?我们不应该进行反省吗?我们反省出来原因就在于政府的过度管制,作茧自缚,使我们民间市场上的创造能力无法发挥出来。
穷人银行在中国遍地开花,短期内是看不到的。在我眼里孟加拉穷人银行,和我们的地下钱庄是一回事,只不过一个有合法地位,另外一个没有合法地位,其他都一样。我在为它们的合法地位而呼吁,希望它们尽快地能够获得合法的地位,能够尽快地获得生存的空间,能够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的就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