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券商争取可比照金控与银行,透过持股100%子公司转投资大陆创投,台“金管会”内部倾向于同意,“证期局”正积极修改相关规定,相关官员21日表示,预计上半年就可放行。
一旦“金管会”允许券商透过创投子公司登陆,可说为其西进开了一条新路,有助于券商展开大陆市场布局,并提高获利机会。
“金管会”主委陈裕璋上周二邀集十家民营金控负责人座谈,有金控业者提出,现行法令已允许金控、银行持股100%的子公司,可以转投资大陆融资性租赁与创投管理公司,希望券商持股100%的子公司,也可以有相同待遇。陈裕璋当场表示,有些金控是以券商为主,业务措施是否比照办理,可以交给“证期局”来研究。
“证期局”官员表示,创投业务是券商擅长的领域,倾向于开放。券商公会也建议,不仅开放可赴大陆设立创投管理公司,也可设立创投公司。券商登陆转投资限额,上限可能是券商净值的40%。
(台湾《经济日报》供本报专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