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少杰
深交所日前表示,将根据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的有关内容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预计今年一季度完成修订。对此,业内专家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推出,可能对主板、中小板市场形成示范作用,有助于建立证券市场优胜劣汰机制,并引导投资者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
或推广至主板中小板市场
日前,深交所已对《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与修改情况进行说明。对于经过修改后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们给予积极评价。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研究中心主任刘纪鹏认为,深交所借鉴国际成熟资本市场的成功经验,同时结合国内资本市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从总体上讲,也为主板、中小板市场提供了借鉴意义。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认为,由于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直接针对目前市场存在的弊端,最终将形成相对完备的制度,或成为主板市场退市制度改革的参照系。他认为,“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退市条件提高了上市公司规范预期,而增加听证程序是监管方式的有益尝试,体现市场“三公”原则。对于在“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条件中增加追溯调整因素,董登新教授认为,这一修改使得创业板退市制度更加严谨、结实有力。
“退市制度的完善,将有助于创业板市场健康发展。”深圳创投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建议,交易所可通过不断探索,进一步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并推广至中小板市场,乃至主板市场。
引导市场正确投资理念
创业板退市新规中明确提出,不允许退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董登新教授认为,创业板市场应当严格把控恢复上市审核程序,坚决杜绝“壳”资源炒作,以保持创业板市场高科技、高成长的特色。
对此,南方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杨德龙也表示同样的观点。他认为,退市制度正式施行,将使得投资者更加谨慎参与创业板市场投资,形成正确的投资理念。与此同时,退市制度也将对上市公司形成约束作用,促使上市公司更加规范运作。
王守仁表示,退市新规或改变创业投资行业浮躁的风气,促使创业投资公司对照退市新规对投资企业作尽责调查,更加注重企业的规范运作、持续创新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让创投公司在一定程度上监督和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
对于投资者保护问题,接受采访的专家们认为,创业板退市制度建设还应完善投资者保护的配套措施。
刘纪鹏认为,交易所应进一步完善退市风险提示制度,尽早向投资者揭示风险。比如,当创业板公司出现“股价接近面值110%”、“净资产接近负数”、“成交量较低”以及“首次/二次受到公开谴责”等情况时,应及时向投资者发出退市预警。他还建议,以不同星级符号标识不同程度的退市风险,使投资者对退市风险有更加直观感受。因违规而退市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应该追究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责任,并建立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此,王守仁也认为,应该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议增加保险制度等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