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斌
国务院参事、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夏斌昨天表示,对私募基金可以备案、登记,但是不要审批。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针对私募股权基金(PE)的备案要求实际隐含了行政审批,夏斌认为PE的确需要提高一些进入门槛,但只要按照《公司法》和《信托法》设立就不应该进行过多的干预。
夏斌是在昨天于北京召开的一次私募基金发展研讨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认为,10年前私募基金没有写入《基金法》是一个遗憾,目前应加紧推动这项工作。他还强调私募基金行业应当加强自律监管,发挥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
在上述场合,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曹文炼也表示,私募基金近年来取得的长足发展事实上也是金融管制的突破。他预期,与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相关的一些行政审批,比如股票市场IPO的核准制,在本届证监会主席郭树清的任期内也将得以取消。
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目前无论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天津等PE发达地区的主管部门,都没有强制性地要求PE进行备案。但即使是自愿备案,由于税收等优惠政策往往与备案挂钩,因此相关企业更倾向于进行备案,以取得政府的优惠支持。
华民创富董事长杨辉对记者表示,私募基金的阳光化为整个行业提供了第一次大的发展机遇。近年来私募基金行业越来越多地涉足股权投资,并且开始将视野投向海外的并购市场。杨辉认为,这种新发展适应了国内客户资产配置多元化的需要,也能有力支持中国产业资本向海外的拓展。但与此同时,国内的私募基金行业也应该更多借鉴成熟市场的风险管理方式和良好的公司治理,在向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加强自我约束,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政策环境。摄影记者/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