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时是卖点 撞车时要触点 一起车祸引发气囊标准讨论
一辆马自达睿翼轿车在高速路上发生事故,车上人员一死三伤,车辆几乎报废,然而车上的4个气囊和2个气帘却都临阵“歇菜”。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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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以汽车存在质量问题将4S店和厂家诉至法院,索赔车上人员损伤费用50余万元。昨天下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厂家说这是“正常情况”。
记者注意到,近几年本市因安全气囊无法保障安全引发的纠纷不断,但多以消费者败诉告终。专家分析认为,汽车鉴定困难以及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往往令消费者在举证上处于不利之地。
关键时刻气囊“歇菜” 去年7月1日中午,23岁的吴先生开着刚买来3周的马自达睿翼轿车,载着朋友行驶至长
深高速公路深圳方向时发生交通事故。当时车上包括吴先生在内一共乘有4个人。
事发时,吴先生在高速路上超车,与左侧车道内的一辆桑塔纳轿车右前侧相剐,车子失控撞上了高速路的右侧护栏,后冲出护栏摔入路边沟中。
事故中,后排的一名乘车人被甩出车外死亡,吴先生和另外两名乘车人受伤严重。吴先生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剧烈的碰撞使得车辆近乎报废。从照片上可以看出,马自达的左侧周身已经撞烂,前脸保险杠被撞掉,杠架变形,挡风玻璃也已破损。
然而在这样的撞击下,车上的4个安全气囊和2个侧气帘竟然没有一个弹出,这令吴先生难以接受。
昨天在法庭上,关于气囊为什么没有打开,一汽马自达公司只称“未达到触发条件”,气囊未打开“属正常情况”。尽管庭后记者一再追问,但该公司代理人始终未对气囊触发的条件作出任何解释,只让记者详见用户手册。
4S店销售顾问刘某出庭作证时表示,根据他的理解,车子只有在外部触点遭受正面撞击时才会点火引爆,气囊才会弹出来。但事故车设有几个触点?需要多大的力度才能把气囊撞开?他也不清楚。
因吴先生一方的证据尚未交齐,昨天庭审只进行到一半。
难道撞车还要瞄准? 近几年,本市因安全气囊未能及时弹出造成人员伤亡的诉讼不断,但消费者胜诉的不多。
2009年2月9日,王先生驾驶某品牌车在京张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为躲避其他车辆,开车直接撞上道路中央的护栏,车辆损毁严重。副驾上王先生的女友在系有安全带的情况下,仍因撞击到头部不幸身亡。然而在撞击过程中,车上气囊却未打开。
2010年12月,杨先生驾驶某品牌车发生严重事故,车辆被撞报废,但车上气囊却未弹出。
记者注意到,在涉及气囊的多起诉讼中,“撞击角度不对”或“力度不够”几乎成为商家或厂家通用的抗辩理由。
“难道撞车还得瞄准了再撞?”昨天庭审结束后,吴先生的母亲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找被告理论,也被告知是撞击角度不对、力度不够。但这种解释,吴母表示她理解不了。
记者注意到,在很多车型的用户手册中几乎都有这样一条“严重正面碰撞会引爆前安全气囊”,但什么样的碰撞才算“严重”,消费者还是不知道。
鉴定遭遇瓶颈 北京市律协交通管理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金澎告诉记者,气囊在什么情况下起爆,取决于撞击角度、撞击位置、撞击力度等很多因素,这是一个技术问题。在这方面厂家都有自己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与车辆损毁的程度并无关联。
汽车遇到事故时,气囊是否应该打开,关键要看是否达到了气囊的起爆条件。当消费者和商家对此意见不一致时,一般只能通过鉴定来解决。
可问题是,现在鉴定本身就是一个难题。
张金澎主任和汽车维权律师蒋苏华都这样告诉记者,事实上,很多鉴定机构并不愿意进行这种鉴定。
蒋苏华律师说,任何一辆新车的产生往往要经过很多实验,在实验中汽车生产企业通常会跟鉴定机构进行合作。基于这种业务合作关系,一些鉴定机构在碰触到这类问题时,往往会采取回避的态度。
张金澎主任也认为,我国缺少独立的第三方鉴定机构,目前市场上的鉴定机构与汽车生产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微妙的联系。
除了鉴定机构难找外,鉴定费用高也是一个门槛,这在很大程度上给维权者也带来经济压力。
国家标准缺失 此外,关于气囊打开的条件一直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这也是此类纠纷多发且难以解决的症结之一。
张金澎主任告诉记者,气囊的技术标准和数据目前都是由各个厂家自己来制定,因此即便进行鉴定,也需要厂家来提供技术参数,鉴定才能进行。由于各个厂家的技术标准存在差别,这同样给鉴定制造了难度和障碍。
有法律人士指出,没有统一标准是很多汽车厂商“无视”消费者权益的一个原因。在这种现状下,遇到事故时,厂家当然可以“自圆其说”,甚至“自证其说”。
鉴定困难,又没有国家标准,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要想举证安全气囊不合格,难度很大。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江西省消协就已联合河北、天津、辽宁、江苏、四川等消协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了《关于尽快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的建议函》,呼吁尽快制定并出台汽车安全气囊国家标准。
但随后也有专家表示,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出台统一的标准并不容易。
尽管如此,在记者采访中,包括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在内,很多法律界人士还是认为,国标的出台很必要。
“安全气囊”是误导 邱宝昌律师还指出,有些消费者对气囊的保护作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这有时也会导致纠纷的产生。
其实,安全带在事故中对乘客的保护作用远比气囊有效,气囊只能在安全带的基础上提供辅助性的保护。如果不佩戴安全带,或者使用不当,有些时候,气囊引爆时造成的伤害甚至有可能大于事故本身。所以,气囊并不是那么安全。
邱宝昌律师告诉记者,其实“气囊”在刚刚进入中国后就被误导了,在气囊的英文名称中并没有“安全”这个字眼。“为了吸引眼球,我们把它翻译成"安全气囊",认为它就安全了,其实这是一种误导。”
邱宝昌说,有些消费者过分依赖气囊的保护,或者认为只要发生事故气囊就应当弹出来,这种误解其实更多来源于商家以气囊为卖点的夸大宣传,对此行为应当进行约束。
气囊缺陷难获全额赔偿 记者注意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判决了一起气囊未打开消费者获赔的案例。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涉案车的气囊系统存在缺陷。但在这起案件中,受害者并未得到全额赔偿。
法院鉴于在事故中死亡的司机陈明驾驶不当导致事故发生,乘客许敏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造成重伤,因此认定汽车生产商和经销商对陈明死亡须负80%的赔偿责任,对许敏受伤负20%的赔偿责任。
通过法院判决可以看出,即便在认定气囊存在缺陷的情况下,有过错的受害者也很难得到全额赔偿。
驾驶者是否存在操作不当,事发时是否系了安全带,都会直接影响到赔偿结果。其中,是否系有安全带尤为重要。记者 张蕾 (事故车照片由车主提供)
作者:事故车照片由车主提供 (来源: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