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元新融资计划的执行细则出台 企业通过区域集优票据发债最高获贴息100万元
本报讯 (记者黄江洁)港商刘先生是大朗镇水口一家毛织厂的老板,和不少港商一样,以往遇上资金难题时往往选择去香港融资。去年10月东莞市政府决定实施新一轮10亿元融资支持计划后,刘先生一直在期待具体细则的出台。
日前,“千呼万唤始出来”的《东莞市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支持计划操作规程》和《东莞市工业企业贷款支持计划操作规程》两份文件终于出台,把10亿元融资计划的细则规范下来。中小工业企业通过银行融资,能获得最高30万元的贷款贴息,通过区域集优票据发债的企业能够获得最高达100万元的贴息。
条件1:
必须是7类企业之一
刘先生说,他的毛织厂计划扩大规模,急需资金。根据日前印发的细则,为期1年的“升级版”10亿元计划,有4亿元是用于工业企业贷款支持部分。
入选名录的工业企业可享受实际支付利息金额的30%、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30万元的贴息支持,且贴息起算期限可追溯至加入名录当年。
刘先生自己的企业是否符合条件呢?根据操作规程,企业必须是在东莞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在东莞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从事工业性生产活动,且2011年销售收入在300万元~5000万元之间,没有恶意欠薪、骗取财政资金等失信行为(如为外资企业,海关管理类别须为B类以上)。“这些条件,我的厂都满足。”刘先生表示。
不过,以上只是“入门”条件,企业还必须符合以下7种条件之一:设立了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或内设研发机构;拥有注册商标,积极开拓国内市场;拥有1项或以上的发明专利;列入市经信局“323”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计划和纳入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的企业;经市外经贸局认定的转型升级培育企业;积极参加港台生产力提升机构提供的辅导服务;或经镇人民政府经信部门、外经贸部门推荐。
“我们2年前就已注册了商标,而且既做出口也做一部分内销。”刘先生表示,“7选1”的条件,自己的厂也满足了其中1条,符合成为“名录内企业”的条件。
温馨提示:企业递交申请需带齐以下材料
根据规程,企业需备齐《东莞市名录内工业企业认定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法人代表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明的有效文件复印件、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告或审计报告复印件,携带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前往注册地的经信或外经贸部门递交申请。
条件2:
前往注册地的经信或外经贸部门递交申请
“贷款贴息,包括对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的支持,这些都会一定程度上缓解我们的贷款难题,更重要的是这个政策给了我们企业家不少的信心。” 兴奋的刘先生向记者询问该如何申请。
随后相关部门将对企业资质进行初审,5个工作日内出具是否同意推荐的意见。每季末月的5日前,镇街相关部门将会把企业资料递交给市经信局和外经贸局复核。经复核后,市经信局将在公示企业名单,为期5天。公示期无任何异议的企业,才能成为“名录内企业”。
“挤进”名录内企业后,贷款贴息的资金将如何获得,这也是刘先生想提前知道的。
据悉,每季末月的27日前,银行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向市人行报送当季清单;市人行于每季度首月10日前制作出上季度政府贴息支出表;随后市金融局复核后于每季度首月20日前提请市财政局审核;市财政局在收到贴息请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到企业指定的银行账户。贴息结果可通过财政信息网查询。
不过,如果在相关部门审核中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名录内工业企业,也无法获得贷款贴息支持:参与票据贴现业务,作为买方付息的;贷款资金用于投资、拆借等非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和股东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同年度内已获得市政府其他专项资金贴息的项目;或有发生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
链接:
区域集优债务融资
对企业要求更高
除了银行融资贴息,记者了解到,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被业内认为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区域集优债务融资是指一定区域内具有核心技术、产品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小非金融企业,在债券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的债务融资方式。
相应的操作规程也已出炉,市财政将安排2.8亿元,对实现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企业进行贴息,按照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间、各发债企业的实际融资金额给予年利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不过,刘先生的毛织厂似乎与该政策“无缘”。因为根据细则,要成为直接债务融资支持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需在5000万元以上,而且还有门槛较高的财务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6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1亿元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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