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着力点 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2012年03月28日03:27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推动金融服务转型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问题很多,比如金融市场的对内开放、利率市场化改革、多层次金融市场建设等。解决这些问题面临诸多制度性障碍,是一个渐进过程,不宜急于求成。推动金融服务转型要厘清轻重缓急,选准突破口,才能事半功倍。笔者认为,在现有制度框架难有大突破的前提下,小微企业应是当前推动金融服务转型的着力点。
小微企业是我国实体经济的主体,在“中国制造”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小微企业。据统计,我国现有中小企业4200多万家,其中90%以上属于小微企业,创造了我国50%的税收,60%的经济总量,70%的专利创新,80%左右的进出口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是国民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改善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流向小微企业,能最大限度激发我国实体经济的活力。
但现实情况是,我国小微企业享受的金融服务很有限,金融抑制问题严重。据统计,我国95%的小微企业从未和银行发生过信贷关系,而一旦遇到信贷紧缩,小微企业往往成为牺牲对象。所以,货币政策越紧缩,资金越紧张,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压力就越大。现在有的大企业从金融系统融资,然后向小微企业放高利贷,这虽不是普遍现象,但需引起高度重视。由此可见,小微企业是我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短板,是最薄弱的环节,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边际效用最大。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是世界性难题,在我国则更为突出,主要是因为我国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较高,平均寿命仅2.9年,缺乏有效抵押物,财务管理不规范,贷后管理难度大,与金融机构放贷的审慎性原则冲突,增加了其资金融入的难度。在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我国金融部门做了大量工作,银监会也出台了《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提出了更加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规定在权重法下适用75%的优惠风险权重,在内部评级法下比照零售贷款适用优惠的资本监管要求;根据各行实际平均不良率,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除银团贷款外,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办法,下一步是如何把这些规定执行好,落到实处。
笔者认为,要加强贷后管理,跟踪资金走向,保证资金真正流向实体经济,流向小微企业。通过鼓励试点、放宽准入等措施,着力培育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社区金融机构,放缓合作金融改建商业银行的步伐。此外,进一步完善财税、担保、坏账核销、风险补偿等政策支持体系和差异化监管措施,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均高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研究建立“中小企业开发银行”的可行性,推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等。
当然,实体经济是金融的基础,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不仅是金融部门的事,各领域改革需齐头并进,才能更有效地配置金融资源。当务之急是要落实好“新36条”,向民营经济让利,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拓展小微企业的发展空间。在竞争日趋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只要小微企业利润丰厚,前景看好,金融业自然会主动服务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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