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为何状告当地政府
2012年04月27日13:58
来源:东方财富网
作者:浙商
立人债权人列举了泰顺县政府三项“罪状”:泰顺县政府及泰顺县公安局不但没有制止集资,一些领导干部也参与集资;立人集团崩盘前三四个月,默许立人集团以高息“钓鱼式”集资,让领导干部先走;立人集团宣布无法清偿债务之后,泰顺县政府对立人事件处置不力。
3月19日,108位育才高级中学老师接到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他们5天前递交的行政诉状被驳回,理由是“原告不能集体要求赔偿”。原告代表杨明华与代理律师张仁商量后决定,“那就先告政府违法,再申请赔偿。”
17天,291位立人集团债权人3次向法院提起诉讼,矛头均直指泰顺县政府。自立人事发,到债权人首次状告政府之间的119天里,究竟发生了什么,致使泰顺县政府成为众矢之的?
告立人迟迟难立案
立人集团宣布停止支付所融资金和利息后第5天,章晓(化名)看到了立人提出的四种解决方案:按债务比例入股由上海意邦置业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四道沟矿业公司合并的新公司;拿江苏省盱眙县“小太湖国际新城”房子做抵偿;子女免费入学就读育才高级中学;给立人集团5年时间偿还本金。
章晓只想尽早拿回借给立人的500万元,好赎回抵押给“老高”的房子,再还上银行和亲戚朋友的欠款。稍作考虑,他觉得拿到“小太湖”的房子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快途径。可章晓还是晚了一步,300多套房子眨眼功夫已被分完,他被告知只能选择其余三种解决方案。
“我每月工资只有5000多元,要还近1万元的"高利贷",哪有时间等他慢慢还钱?”章晓最终没有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而是把房子卖给了“老高”充抵高利贷,同时等待政府出台更好的解决方案。
可他等到的却是同立人如出一辙的政府处置方案。“我们最初也和董顺生讨论过这个事情,他说企业自己可以解决。”泰顺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洪周荣说,“同时,我们对案件也没有深入了解,不可能立刻拿出合适的解决方案。”
“告立人,让他们赔钱。”急于拿回借款的刘际旺和部分债权人决定向泰顺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主管立案的林副院长却告诉我们,县政府不让立案,法院还贴出公告说,这件事情涉及人数太多,让大家找政府解决。”
但泰顺县法院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当时债权人要求减免诉讼费用,“我们要求他们出示减免原因和手续,但后来他们就没再来过了。”
此后,刘际旺等债权人多次寻求与县政府有关领导沟通,政府有关人员对此表示,“领导很重视这件事情,但情况比较复杂,大家还要耐心等待,最终会给债权人一个说法。”
2011年12月16日,距立人事发45天后,未看到“说法”的债权人终于按耐不住,向县政府提交“千人联名举报信”,要求泰顺县公安局进行刑事立案调查。
“其实即便债权人不要求立案,我们在对事件深入调查后,最终也会进入司法程序。”洪周荣说。但泰顺县公安局迟迟不予立案仍遭到不少债权人质疑。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进行审查,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三十日。
而董顺生被拘留是在2月3日,距报案时间已近2个月。“因为立人事情比较复杂,涉及人数众多,公安调查立案需要2个月时间,才拖到了2月份。”洪周荣解释称。
2月15日,泰顺县政府正式成立立人集团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宣布至3.15日期间进行债权人登记,登记结果与立人集团账目核实后,将公布资产和债务情况,以此出台具体解决方案。温州中源会计师事务所和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接受泰顺县政府委托,进行资产清核工作和法务支持。
“其实在立人出事的第二天,我们就开会成立了5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企业联络、债权人联络、学校安定、社会安定和资产监核,后来随着调查深入,才在15日成立了处置办。”洪周荣说。
但2月27日,147名债权人还是将状告泰顺县政府、泰顺县公安局的诉状递交至温州市中院,并申请国家赔偿6864万余元。
债权人不愿立人申请破产
《浙商》记者从147名债权人的诉状上看到,立人债权人列举了泰顺政府三项“罪状”:13年中,立人集团的固定收款地点未曾改变,泰顺县政府及泰顺县公安局不但没有制止,一些领导干部也参与集资;立人集团崩盘前三四个月,默许立人集团以3至5分的高息“钓鱼式”集资,该部分集资款一部分用于支付给领导干部的本金及高息,让领导干部先走;立人集团宣布无法清偿债务之后,泰顺县政府对立人事件处置不力。
“法院不是没有立案吗?”问及此事,洪周荣反问记者。对“领导干部参与集资、部分集资款让领导先走”这一说法,洪表示,“最后会公布借贷账目,谁借钱给立人,一目了然,而且如果有这么严重的干部腐败行为,纪检部门也会介入调查,谁出的事情谁来承担。”
另外,据立人办公楼周边一位居民向《浙商》记者透露,去年10月31日立人集团董事会开会宣布无法偿债当天晚上,他亲眼看到一名立人集团董事开会时跑出来,在楼下打电话说,立人可能还不上钱了。也就是说,哪怕是立人集团的董事这样的核心人物,也是当天晚上才明确此事的,故而推断几乎不存在提前偿还领导干部本金及高息的可能。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泰顺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的钱也陷在立人集团拿不出来,“要是真的像外界所说"让领导先走",我们早就逃出来了!”。泰顺电视台的一名记者,在立人事发后第一个采访了董顺生。他对《浙商》记者说,采访当天在董顺生家里,有一位董顺生的近亲希望董顺生能够还钱也无果。
但育才学校老师刘丽(化名)却称,10月31日出事后,她和二十几位老师曾参加了董事长见面会,不少老师问董顺生:“你都知道立人无法还债了,还让我们投钱,不是故意挖坑让我们跳吗?”董顺生的回答是:“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温州中院立案庭庭长高兴兵得知债权人还要继续状告政府后,曾问律师张仁为何不告立人破产?“现在把矛头转向立人,县政府不就可以趁机免责了么?而且,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债务人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要予以撤销,政府会撤销吗?”张仁对《浙商》记者说。
洪周荣则称:“事实上债权人并不愿意看到立人集团申请破产,他们担心企业破产造成资产缩水。”
“我们只希望县政府能给一个具体的解决方案,及时公布工作进展情况,然后由债权人和县政府共同委托第三方来调查,而不是政府单方面委托。”刘丽说。
3月7日,183名债权人再次向温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泰顺政府公布立人集团2011年5月至10月的财务进出明细账,要求政府依法追回温州立人集团在此期间向个别债权人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并将追回的款项依比例返还给原告。
一周后,张仁接到高兴兵口头回复,“财务信息归属企业而不是县政府,要求县政府公开财务明细,不符合行政诉讼程序,另外,依照行政诉讼侦查阶段保密原则,企业财务信息不易公开。”诉讼再次被驳回。
“但立人的财务都被政府拿走了,企业如何公开?而且泰顺县政府曾公开表示,立人债务、资产状况核实后,会公开账目信息,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张仁很是不解。
诉讼被驳回当日,育才学校108位老师也向温州中院递交诉状,同样要求法院判决“泰顺县政府、泰顺县公安局、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放任温州立人13年大规模非法集资行为违法,并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441万元”。
但据洪周荣表示,中国人民银行泰顺支行曾在2010年前后委托泰顺县委宣传部,在县城人流量最集中的人民广场宣传橱窗展示金融诈骗、民间融资等知识,告知公众金融风险,“电视、广播、网络也都有宣传”。
两天后育才老师的诉讼又被驳回,这次的理由是,“诉状形式不符合要求,债权人不能一起要求赔偿。”
“那我们就先不要求赔偿,先追究政府行为违法。”杨明华说。3月19日,108位老师再次提起诉讼,这次,诉讼要求只有一个,判决泰顺县政府、泰顺县公安局、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行为违法。
“我们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把保证广大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另外还要保证学校、社会的稳定。”洪周荣说。 (来源:浙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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