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5月22日电(记者 张展鹏)22日下午,就媒体报道“向民众借款修铁路16年未还”一事,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回应说,将在7月底前集中兑付逾1.1亿元的借款本金,以及产生的利息。
1995年,盐城地方政府为修建新长铁路,向所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借资逾1.1亿元,这笔借款涉及10万多人。依据当时约定“铁路运营后分三年还本付息”,但由于新长铁路建设工期延期,直到2008年才正式开通客运,而且运营未达预期效益,造成清还借资工作被拖延。
22日盐城市就还款事宜召开专题会议,宣布在6月底前清理核对所有借款对象台账,7月底前实现集中兑付,除1.1亿元的本金外,还有相应的利息,计息期限从2001年4月1日起至2012年6月30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档利率计算。
事件回顾:
今年5月9日,盐城东台市安丰镇60岁的居民顾斌(化名)介绍,他本人原来在当地一家企业上班。1996年2月份的时候,单位的会计直接从工资中扣掉了200元,说是要修新长铁路,这笔钱属于借款。"根本就没有问我是否同意,直接扣掉的。"随后,单位的会计递给了顾斌一张"江苏省盐城市铁路建设资金"的专用收据。和单位的几十名职工一样,顾斌的钱就这样被"悄然"借走了。这200元钱,在当年,可是很多普通职工半个月的工资。
"按照约定,应该从2005年开始,在3年的时间内,还本付息。"顾斌开始向东台市有关部门打听这笔钱的兑付情况,但没人能够告诉他,这个钱到底该找谁要。"当年的同事有好几个都去世了。不知道我在有生之年,还能否拿到这笔钱?"【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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