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有关精神,日前,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对外公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郭树清履职中国证监会之后,从火烧股市“铁公鸡”开始,一系列新政鱼贯而出。如果说去年是郭树清公布施政方针之年的话,那么今年则是实实在在的落实之年。今年以来,监管部门正式出台的新政频频出现。如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推出,《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颁布实施,《新股发行改革指导意见》的推出,以及此次《办法》的发布等,体现出郭主席非常务实的一面。
毫无疑问,《办法》并不乏亮点。其一是A股市场首现对于违规行为的严惩。违规成本低一直是A股市场的一大“劣根性”,对于违规行为的处罚,基本上“隔靴搔痒”的多,处罚不到位的多,真正能够形成威慑力的少。此次《办法》规定,如果承销商存在性质严重的违规行为,证监会可暂停承销商最长为36个月的证券承销业务。此举必将引发券商的仰视。
二是新股定价不再奉行单一的通过询价定价的模式。根据规定,新股发行价格除了可以通过询价方式定价外,也可以通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等其他合法可行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这也就意味着,新股发行价格可以由发行人与承销商说了算。
发行人与承销商自主定价模式的推出,不仅将导致某些时候新股询价机制形同虚设,也将使中止发行机制形同虚设。在此背景下,新股发行风险大大降低了,发行的成功率将得到提升,而新股中止发行的现象,或许不再在市场中重演。而且,从发行人“圈钱”以及保荐机构赚取承销费用的角度,自主定价模式无疑是发行人与保荐人的“盛宴”。
A股市场向来都是一个“圈钱市”,自市场诞生以来,“重筹资,轻回报”的恶习就一直如影随形。即使是在郭树清主席火烧股市“铁公鸡”之后,这一恶习仍然没有得到很好的改观。这不仅是由于当初对于A股的错误定位决定的,更是上市公司的贪婪与无耻所决定的。因此,在监管部门大力推行新股发行市场化的今天,推出自主定价模式其实一点也不意外。
客观地说,自主定位模式的推出,将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圈钱”行为。在郭树清推出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方案中,降低新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市盈率应该是重点,实际上这也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的引入,对于降低新股发行价格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今年以来,新股发行市盈率的下降,实际上也是监管部门推行新政的结果。然而,自主定价模式的推出,却是A股市场化发行的一大倒退。
因为无需询价,因为不会出现中止发行的情形,没有了这些限制,以更高的价格发行新股,将成为发行人与保荐机构追求的目标。无论多高的价格发行新股,埋单方都是二级市场的投资者,这明显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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