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网 5月2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落实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各部门研究提出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
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这样的措施会带来多少机会?证监会的这些举措是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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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声大雨点小”?民资向证券机构挺近是否会有实质行动?
一切都是未知。不过,分析人士指出,证监会提出的这些措施对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是好事,对推进民营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更加有益。同时,有市场人士建言,证监会的步伐不妨迈大一些,充分对民资开放,民间资本风险自担。
内容细化市场更宽松 在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方面,《通知》提出了四项:一、要简化证券公司增资扩股等行政许可事项,便利民间资本参与证券公司增资扩股;二、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增资入股、兼并重组等方式投资期货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控股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创新业务试点;三、鼓励和引导民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加快业务转型,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在服务市场发展的同时做优做强;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设立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参与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
据了解,这并不是首次提出,早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对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就出现过这样的描述“鼓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既然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不是首次提出,这15条举措和过去又有何不同?
部分评论人士认为其中一些内容并不新鲜。现在的举措提出只是一个推动作用。
“很多民间资本早就参股了,现在只不过是进一步明确了,比过去更宽松一点。机会比以前会更多一点,明确了可以进一步参股证券期货公司,更合理合法。”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表示。
贺强认为,中国最早的股市是为国企改革服务的,最早民营企业上市很少,现在政策越来越宽松,像中小板、创业板都是为民企服务的。现在通知的提出就是进一步推动了这个工作,各部委陆续发文件鼓励民企进入通信、医疗等领域,主要是配合这种趋势。
通知中的另外举措也似乎说明了民间资本进入条件的进一步宽松。《通知》提出;“将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项目,下放行政管理层级,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那么,这也意味着证监会对民间资本进入证券、期货、基金机构的审批也将进一步放松,而这将无疑更有利于整个行业的创新发展。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证券研究室主任范建军在接受21世纪网连线时表示:“在过去,基金销售一直是银行、营业部来进行,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等机构当然是好事了。都是放松市场化的一个表现,比较值得提倡。”
加强监管民资风险自担 《通知》亦提出,将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丰富诚信监管和约束手段,推动民营企业诚信运作、合规发展。由此来看,监管工作的力度也是重要的一环。
“证监会不要去把精力都放在发审会上,不要把精力都放在审IPO上,把发行制度、退市制度这两个最关键的问题搞清楚。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是监管,证监会要把精力放在信息披露上,重点是信息披露的监管、不是发审上,如果你审了,老百姓会认为你审的是合格的,结果退市了,老百姓会问证监会,到底如何审批公司。” 范建军提到。
对于此次文件中的亮点,范建军指出,“对企业融资问题,对民间资本发债是重点,民营企业发债可以好好推一下,应该支持企业发债,债券市场容量很小,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真正对民营企业有利。”
对于文件中提到的加快场外交易市场建设方面,范建军认为,场外市场是一个非常大的市场,场外交易应该是加快的,但是重点不是
中关村股份公司。应该重点推天交所,现在天交所规模仍在200人以下,应该把200人的规定取消了。把天交所建成像是现在上交所、深交所并行的的市场。天交所是可以发展的,发展成为纳斯达克那样的市场。而中关村股份公司它的功能是限定的,所以不可能发展过大。
“郭主席上台以后,改革方向是对的,真正朝着市场化的方向在迈进,但是步伐是不是显得有点慢,有点小打小闹的意思,真正来几下革命性的东西。”范建军说到。
但是,所有的措施推进则必涉及资本与市场的博弈。而若论及民间资本进入这些领域的风险,贺强认为,“风险得是民间资本自己判断的事情,民间资本要进入,这些文件只是提供一项政策,风险要自己判断,能不能投资,投多少,自己把握。”
同时,在这些措施推出之后,范建军指出,“要拿出真的行动来支持才行”。(21世纪网 冯娜娜 董兰兰)
作者:冯娜娜 (来源:21世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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