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万敏 发自北京
近日,曾以买艺术品可获“银行保函”为宣传热点的“全美联艺术品交易中心”,又通过媒体发布公告称,“银行并非《艺术品销售合同》的直接责任人,也不承担因《艺术品销售合同》项下发生的因贬值、赝品等而导致损失的一切风险。”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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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禁让人怀疑,全美联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全美联)是否只是借银行的信用行事,而其本身并不具备承担投资风险的能力?
“保函”之疑
根据其官方网站,全美联的艺术品有两种销售模式,一种是“首付模式”,即客户首付10%即可预订名家作品,预定资金由银行监管,投资艺术品满三年的时候,顾客有权要求全美联将艺术品进行代售变现。如果销售成功,顾客要支付艺术品升值部分的10%作为佣金;如果艺术品贬值,顾客支付的首付款则会被全部退还。
当《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6月5日上午来到全美联位于北京东四附近的展览场地时,这里的投资顾问告诉记者,“首付模式”已经停止了,“从开业到现在首付模式已经做得很多了,因为顾客只出10%,我们要垫付90%的付款,现在已经停止。”这位投资顾问表示现在仅有全额付款模式。
在这种全额付款模式中,当顾客全额付款时,银行为顾客开具保函,3年内,如贬值可全额退款。如果交易成功,顾客同样只需要支付升值部分的10%作佣金。
“这不太靠谱吧,银行做担保是要计入风险资产的,银行不可能去承担这样的风险吧。”一位银行人士通过记者转述得知上述模式后做出这样的评价。
在现场,也有顾客在咨询关于银行保函事宜,但对于每笔顾客付款资金是单独开立账户还是进入同一个账户等细节问题,投资顾问语焉不详。
“可以开民生的保函,也就是说顾客的付款是进入了银行监管的账户,而且在开保函时,顾客、全美联和银行工作人员三方现场签约,银行也要对艺术品进行估值审核。如果三年之后你购买的艺术品卖不出去或者贬值了,可以凭保函全额退款。”上述投资顾问称。
而根据一份署名为“全美联艺术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发布的"关于全美联艺术品交易中心涉及对中国
民生银行业务误导宣传内容"的更正声明”(以下简称更正声明),则表示,“银行并非 《艺术品销售合同》的直接责任人,也不承担因《艺术品销售合同》项下发生的因贬值、赝品等而导致损失的一切风险。”
并且,“三年”也并非保函中约定的时效,而是全美联投资顾问“建议”的投资期限。上述“更正声明”称,银行出具的保函的生效日期,为自顾客支付全部艺术品总价款的三年后的对日,保函的实际有效期(承保期)为三个月,并非为三年。
此外,在保函生效后,投资者不能直接持保函到银行无条件兑现,而是需要先行要求全美联公司进行回购,在全美联公司无法回购后,客户将艺术品交还全美联公司,全美联公司出具相应的 “艺术品已交回申请人”的相关证明,顾客持上述证明及保函原件,并出具索偿通知后,才可向银行提出相应的索偿要求,与银行存折的性质完全不同。
然而,在记者与投资顾问的交流中,尽管反复询问有关“保函”事宜,她也并未提及上述“更正声明”中的这些内容。
投资还是投机
那么,“稳赚不赔”的无风险投资是否真的存在?
据上述投资顾问介绍,在全美联的商业模式中,全美联通过顾客的购买行为积累资金,然后用这些资金再去运作艺术家,“比如通过办展、出书这些方式来提高艺术家的身价,帮助艺术品升值。”她反复强调,全美联合作的都是通过专业机构甄选的,具有一定艺术地位和升值潜力的艺术家。
“这个商业模式里面艺术品只是一个载体,换成其他的物品都可以做,比如为什么不做房子?房子不是更好定价吗?这跟艺术品其实已经没有太大关系。”北京一家艺术品投资管理公司的负责人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她认为这种行为本身还需要法律界定,作为一种投资方式,“它每年的回报率自己有没有承诺?银行保函的定义是什么概念?这些都还不太清楚。”
根据全美联艺术品投资说明手册提供的数据,多数艺术家的作品价格在2009年至2012年三年间增长了1倍左右,如2009年价格为2万元的作品,在2012年3月的价格行情中能达到4万元,以此计算,则投资实现了约100%的最终收益,并且平均年收益约达30%。
用益信托工作室统计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国内各信托公司共发行艺术品信托产品13款,资金总规模达18.14亿元,同比均大幅度增长。从收益率看,一季度艺术品信托的平均收益率为10.06%,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54个百分点;比去年第四季度下降了0.29个百分点。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第一季度艺术品信托产品的平均期限为2.02年。
根据其网站信息显示,全美联于2008年开始筹建,2010年正式成立,注册资金5000万,但未对其出资方及股东情况做出说明。
作者: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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