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登陆创业板的南大光电(300346)日前确定了66元的发行价,公司也因此将一跃成为两市第六高价股。
记者发现,生于1936年的南大光电董事长孙祥祯,现年已有76岁高龄。2000年64岁的孙祥祯自大学退休后开始“二次创业”,其分别于2002年和2010年通过增资和受让股
份最终持有南大光电73万股,目前持股市值高达5016万元。不过,孙祥祯在获得上述股份过程中却充满了垫付、代持等诸多不规范的行为,而其背后隐藏的是涉嫌利益输送的内幕。垫付出资涉嫌利益输送
南大光电于2000年12月由苏州工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大学等5家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2500万元。
2002年1月,南大光电以每股人民币1元的价格以现金方式向胡立新、孙祥祯等16位自然人增发270万股。孙祥祯因此持有南大光电32万股,但这其中孙祥祯自身出资仅9.6万元,其他22.4万元由园区资产管理公司的第三方出资。园区资产管理公司于2011年出具的确认函显示,其代孙祥祯等人垫付的全部出资款在2004年9月30日,从园区资产管理公司对南大光电存在的应付款债务中予以扣减,即实际由南大光电替孙祥祯等人向园区资产管理公司偿还了代垫出资款。孙祥祯则于2003年5月和2007年12月才分别将9.6万元和12.8万元的代垫出资款全部偿还了南大光电。
不难看出,园区资产管理公司和南大光电在这一事件上前后充当了“活雷锋”的角色。其为何愿意为孙祥祯等人垫付款项?南大光电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对其进行解释,但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孙祥祯是在拿到股份的五年后才付清了相关款项,其这一作法可以看作是公司做股权激励,管理层不出钱而由公司先垫付,这是很明显的利益输送。而且,后来的还款仍有可能是为了上市规范而做的。若没有上市需要,很有可能这笔钱就不了了之了。”如此一来,南大光电的诚信和公司治理就明显出现了问题。
更令人费解的是孙祥祯也曾扮演过“活雷锋”的角色——他持有股份中的一部分亦为他人代持。据了解,孙祥祯2002年增资时所持有的南大光电股份中的6万股为代李翔和虞磊所持。为何会形成代持关系?南大光电解释称,“2002年公司为进一步增加核心团队凝聚力,向管理和技术骨干人员增发270万股股份。时任南京大学国家863计划新材料MO源研究开发中心的研究人员李翔、虞磊等8人作为MO源专有技术研究项目组的成员,对该技术的研究、开发、形成及产业化作出了重要贡献,符合该次公司增资扩股所设定的条件并参与了该次增资。但为操作方便并基于信任关系,李翔等8人将相关增资款项委托孙祥祯等人交纳到公司,并将其所认购19万股股份委托孙祥祯等统一持有。”
然而,这一解释显得十分牵强,常人的惯性思维无外乎是“出了钱将股票拿到自己手中”这样才能放心,但李翔等人却是将钱交给孙祥祯等人由其代为持有股份。而公司称这样做是“为操作方便并基于信任关系”,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其背后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内幕,或许只有当事人心里清楚。
“白菜价”受让股份
2010年6月,为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的经营管理、科研积极性,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沈洁和同华投资将共计296万股公司股份转让给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转让价格为1.6元/股,其中孙祥祯以75.2万元受让47万股。
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孙祥祯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为董事长、技术总监,生于1936年的孙祥祯此时已有74岁高龄。聘请一位74岁、已退休多年的老人来担任技术总监,南大光电确实需要极大的勇气。一般而言,70多岁的老者大都因身体原因,可用于事业进取的精力相当有限。此外,本次孙祥祯受让的股份转让价每股仅1.6元,仅高出南大光电2009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0.38元,可谓相当划算。此时距离南大光电上市仅两年的时间,短短时间内,孙祥祯持有的股份增值幅度就达到40.25倍,十分惊人。孙祥祯也最终因持有南大光电73万股,身家市值达到5016万元。
此外,记者还注意到,发生在2010年6月的股权转让中,魏国强、华亮以1.6元/股的价格将各自所持12万股南大光电股份转让给刘晶。对于转让的原因,公司称“魏国强系苏州工业园区国家公务员,华亮为国资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此类国家公务员、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持股行为需要予以纠正”。
招股说明书显示,现年58岁的刘晶于2005年至今为江苏华为律师事务所律师。但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刘晶作为中介律师,曾是苏州工业园区相关法律顾问,2003年和2005年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企业债发行人律师就是江苏华为律师事务所,刘晶为项目负责人,刘晶能够以“白菜价”拿到南大光电的股份其中或涉嫌利益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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