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属非盈利性质 需探索平衡机制
2012年08月22日11:57
来源: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22日消息 据经济之声《交易实况》报道,保监会最近公布了数据,运行五年半以来交强险累计亏损高达173亿元。对此,昨天公布上半年业绩的人保财险认为,交强险业务整体不佳的主要原因是费率过低,不够市场化。保险企业苦穷,交强险费率是否需要提升,经济之声特约观察员丁兆林进行点评。
交强险巨亏,很多保险公司把交强险的亏损归结于费率太低,不够市场化,导致他们现在负债累累,你对这个观点认同吗?
丁兆林:
不管它低不低,现在是不是应该让老百姓交钱,最重要的一点是,交强险机构最初的设置、最初的费率一定是有依据的,肯定是经过全方位的计算,最后认定这样的费率是合理的,这个时候发现出现了亏损,首先,我们就得要思考是不是制定者算错了,如果算错了,问题在哪,我们需要把问题的实质找出来。交强险里面,其实有三家在对话,一个是保险公司,一个是法律部门,还有一个咱交钱的人。现在法律部门很强势,保险公司也有强大的力量在说话,唯独交钱的这些人没有说话,所以这些人的意见怎么表达,如何审查另外两方,现在还没搞明白。
8月20日,一家外资保险公司拿到了首张外资交强险的牌照。既然国内的保险公司都说交强险是一个赔钱品种,为什么外资保险公司却去申请交强险牌照呢?
丁兆林:
他们实际上很清楚,交强险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强制性,而且是非盈利性质的。现在国家把这样的东西委托给商业公司来做,这里涉及到一些问题,如保险公司有些险或赔付,可以从交强险出,也可以从商业险中出,把商业险的赔付放到交强险里,这么来做肯定交强险看起来是亏的,最后从商业险中挣钱。交强险是强制性的,必须得买,这样在买交强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顺便把商业险推销出去。所以这两者不能单独计算亏损,要看整体上是不是能从商业险中补回来。如果能够补回来,这作为一种宣传手段或渠道手段的价值已经体现出来了,单独要求老百姓多交钱,这样就不合理。
保险公司一直在表达亏损的声音。车险理赔先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进行赔偿,然后才在商业险进行赔偿,所以商业公司为了转嫁或规避风险,先把所有的车险费用列到交强险范围中,所以很多人怀疑这是不是有水分。交强险是半公益性质的,这样一种国家强制险种,是不是社会功能大于了商业功能?来自保监会的数据显示,去年交强险累计亏损92亿元,而在交强险277亿元的经营费用中,却有55亿元是交了营业税的。另外,交强险经营五年半以来,累计亏损173亿元,而累计向交强险征收的营业税高达210亿元,这有点不合情理。
丁兆林:第一,先得把黑洞找出来。第二,实际上交强险是强制性的、非盈利性质的,它应该不用交税,事实上它已经反馈社会了,如果它再交税的话,实际上涉嫌双重征税。所以国家现在还欠缺一种非常标准化的非盈利机构运作,所以这种税有一定压力,我相信保险公司也是有理由抱怨的。
第三,结构的问题。现在公布出来的数据可以看出,它的结构是有问题的,大部分亏损发生在公交或出租等运营性车辆中,私家车或企业用车实际上是盈利的,实际上这些盈利的部门补贴了运营性车辆。这时候结构安排还需要一个考虑,不能一刀切,哪些部门应该高点,私家车或许应该低点。
交强险是不是社会功能应该大于所谓商业功能?这种半公益性质的险种竟然由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公司承载,所以这是不是整个设置有问题?交强险跟社保、医保一样,由国家统筹管理或赔付是更好的方法吗?
丁兆林:商业机构承载其实是一个通道、渠道和手段,我觉得更理想的方式是由一个全新的非盈利机构来处理这个问题。
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惯例,美国、日本发达国家的整个交强险惯例还都是由国家制定一定的指导方针以及费率要求,各个商业保险公司再自行进行征收。
丁兆林:它是两种,一种变成了商业险种,由商业公司按照商业规则运营,也是强制的。另一种是由非盈利组织来运作。中国摸索出一个道路可能还需要一定时间,但有一些原则必须得确定下来,交强险如果是非盈利的,它就不应该交税,如果是盈利的,就可以交给商业来做,但是必须要制定一个制衡机制,这种制衡机制最重要的是要交钱的人能够表达自己,通过制约机制或平衡机制达到相互的平衡。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