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营改增”试点 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
2012年08月24日08:37
来源:中证网-中国证券报
新华社记者 王思北 张建新
记者从23日召开的天津市第93次政府常务会议获悉,天津市成为全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城市,将于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将首先参与试点改革。
此次营改增的试点范围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6个现代服务业分别是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和鉴证咨询服务。
对于营改增适用税率,天津市财政局局长杨福刚表示,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应税服务收入低于500万元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应税收入的3%征收增值税,不抵扣所购货物或劳务的进项税,也不作为接受该应税服务单位的扣税项目。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