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黎华联 通讯员 黄永 林燕娥报道 家电企业要为自己的废弃产品埋单了。记者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了解到,自2012年7月1日起,对电视机等五大类产品每台征收7-13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广东省将于10月1日起启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申报征收工作。
国税机关征收该基金采用与税收相同的方式办理征缴,相关经营者需主动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据了解,按照规定的按季申报原则,此次缴纳的基金费用是今年7、8、9三个月的。广东国税局表示,虽然按相关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应当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国税机关申报缴纳”,但由于10月份申报期限因国庆中秋节连续休假日顺延,今年第三季度所属期间的基金申报缴纳时间为10月1日至22日。
据规定,目前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具体应缴标准为,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而谁要为废旧家电的回收埋单呢?广东省国税局表示,国内生产上述五大类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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