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9月28日,
阳光城(000671.SZ)发布公告,拟将全资子公司武夷山置地有限公司(下称“武夷山置地”)股权转让给福建望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售价3349.65万元。由于武夷山置地2012年8月31日净资产值3349.65万元,此次股权转让并未确认收益。
武夷山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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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于2011年4月28日,注册资本3600万元,在武夷山市大布村拥有编号为2011-9、2011-10、2011-11号的三幅住宅用地开发权。三幅宅地占地面积19.65万平米,地价4.1亿元。截止目前,武夷山置地合计支付土地出让金4180万元,但尚未开始开发建设。
阳光城在公告中表示,转让武夷山置地股权,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推行“聚焦布局,深耕发展”的发展战略,优化区域布局和结构,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根据阳光城此前披露,此次出让的三幅宅地于2011年4月15日竞得,一同竞得的还有编号为2011-12号的商业用地,占地面积19.88万平米,成交价1.99亿元。2011-12号商地不在此次资产出售范围。
早在2009年12月,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在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阳光城获取这三幅宅地的时间已经一年半,仅支付约10%的土地出让金,显然有悖于政策规定。同时,阳光城获取土地超过一年未开发,根据2012年7月1日实施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需缴纳土地出让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对于拖欠土地出让金的既成事实,阳光城证券部人士向记者表示:“多方面原因造成,主要责任在于政府。”
有行业人士向记者分析,拍得土地一年半仅支付10%的土地出让金,还能顺利转让,说明武夷山置地跟当地政府达成了默契。“今年以来房地产行业销售回暖表现并不均衡,整体表现是一二线城市好于三四线城市,市中心项目好于新城和郊区项目。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面依然偏紧,拖延土地出让金、甚至地方政府违规减免的现象屡有发生,阳光城并不是孤例。”
9月28日午盘,阳光城收于9.7元,涨幅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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