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发起的167亿港元要约收购最终以失败结束。不过,争斗将近1年后,目前唯一可见的结果是:中国燃气已转而与中石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石化抛开当初伙伴——新奥能源从而如愿以偿布局天然气下游。
10月15日,在中石化、新奥能源对中国燃气的要约收购已三度延期派发要约文件之后,已为最后期限。也就在这天傍晚,中石化、新奥能源与中国燃气一同通过港交所发布公告,称“要约收购不再继续进行”。
公告称,先决条件获得满足的最终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自要约人于今年9月6日刊发公告以来,尚未获得满足的先决条件概无重大进展,仍为获得满足。鉴于上述情况,要约人决定不再进一步延长截止日期,亦不会派发任何要约文件。
该先决条件指的是通过反垄断审查或获得发改委批准等,但截至上周五,中石化和新奥能源组成的联合体并未完成上述先决条件,因此要约收购事项继续延期或者宣布停止已在各方预期中。
2011年12月,中石化和新奥能源联合发布公告,将以167亿港元收购中国燃气已发行所有股份,新奥能源承担收购费用的55%,中石化承担45%。要约价格为每股3.5港元,较中国燃气当时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2.8港元溢价25%。
中国燃气迅速发表声明拒绝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开出的收购报价,指责收购提议带有明显的“投机色彩”并严重低估了中国燃气的真实价值。
直接的对抗还来自于中国燃气多个股东的增持以及对股价的拉升。中国燃气股价自去年12月后一路攀升,最近一交易日收于4.3港元。
尽管要约收购落败,中石化却仍然达到了它的目的。中国燃气昨日另宣布,根据其与中石化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中石化将以认购股份或其他方式加大对中国燃气的投资;双方组成合资公司,共同拓展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中石化原则同意中国燃气参与中石化负责建设(或将会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中石化与中国燃气组成中国城市燃气项目的合作伙伴,向大型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拓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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