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中国债券市场到目前还未有一例债券违约事件发生,但山东海龙、江西赛维等风险事件的预警也给这个市场敲响了警钟。10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通知,特别针对企业发债过程中的信用建设问题提出相关规定。通知要求,在审核企业发债申请时要重视对企业征信记录的使用,今后,企业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将作为审核企业发债申请的重要参考材料。
据了解,这是近两年来发改委第三次就防范企业债风险发出通知,也是我国债券发行首次需要附加征信报告。
发改委此次下发通知的目的明确,旨在为进一步防范企业债券市场风险,切实加强拟发债企业信用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提供企业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今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向发改委转报企业发债申请前,需向征信服务机构调取申请发债企业的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
同时,对于已经向发改委转报发债申请但还未核准的,需要在此次通知发出后及时补报征信记录。据了解,今年以来随着债券审批和发行速度的加快,申请发行债券的企业数量也在增加。目前,尚有一批债券发行申请正在我委审核。为保证这批债券的审核质量,防范潜在信用风险,这些未核准的申请需要再补报信用纪录或信用报告。
此前,企业的信贷纪录是企业发债审核的重要信用参考指标,但是此次征信记录或信用报告采用后,企业是否有拖欠赖账等行为也是企业信用考查的重要参考。此外,发改委除了对债券发行人的信用提出要求外,还将加强对主承销商征信记录的调用和分析,主承销商的信用状况可以作为企业债券发行核准的参考指标。
发改委称,将逐步建立申请发债企业及保荐人综合信用承诺制度。企业债券综合信用承诺,指申请发债前,发行人、各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方分别签署信用承诺书,承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要求和发债约定,规范与债权人利益有关的各项行为,承诺如有违规或违约将自愿接受惩戒。
在中国债券市场,发改委主管企业债的发行,今年以来也进入发展的快车道。中国债券信息网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共发行企业债298次,发行量为4349亿元,发行量较去年同期增长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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