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1年的51.3%,中国的城镇化率用30多年的时间,走过了西方国家需要几百年的历程,也为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迅猛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但是,此前低效率、粗放型的发展模式所带来的各种城市病也如影随形,为下一轮的城镇化埋下隐患。如何推进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如何解决目前城镇化所存在的粗放、低效的弊病,《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国家发改委中国城市和小城镇中心研究员易鹏。
城镇化要数量、质量并举
第一财经日报:未来城镇化依然被被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引擎,但是也有人认为,按照目前这种低效率和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城镇化很难成为未来的发展动力,如何才能使得城镇化真正担当起这一责任?
易鹏:以前我们城镇化的速度非常快,用30年时间完成了西方最长400年的历程,快有快的好处,但到了现在这个阶段,我们要考虑质量,要数量、质量并举。
另外,还要考虑人的城镇化。我们现在的城镇化,是以常住人口为口径进行统计,而不是户籍。但你知道,户籍背后就是四个字——公共服务。只有有了户籍才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因此未来要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提高公共服务的水平,让农民工能够留下来,当地有产业可以就业,有医疗、有养老、有度假,大家享受一样的公共服务,这样的城镇化才是高质量的城镇化,也只有这样的城镇化才能解决目前城镇化留下的很多隐患。
此外,我们还要合理确定城镇化的规划。我们的城镇化,到底放在什么地方,是特大城市还是城市群还是中小城镇?中国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刀切,可能要和中国的主体功能区规划相关联。
同时,还要考虑产业升级的问题,如何更好发展服务业,让服务业有更多的承载能力。我认为推动“营改增”试点,就可以提升城镇化水平。
当前中国有中小企业1000多万家,占企业总数95%以上,创造了全国50%的税收和80%的城镇就业,而服务业又是中小企业的主要汇聚地,也是就业的主要提供产业。当营改增推动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以后,必定会增加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从而为更多的农民进城解决产业支撑的问题,从而能够推动城镇化率的提高。
也就是说,我们的财政体制改革也要跟进,可以让那些能够解决就业承载率的行业税收更低一些,使其发展更快一些。
构建城市资源非行政化分配体系
日报:你刚刚提到人的城镇化,但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冲突一直存在,从城市资源的有限性和公共资源的公平性来讲,如何解决这种二元冲突?
易鹏:改革进入深水区,中国的城镇化中存在的利益博弈问题,一定要正视。另外就是解决方案。从大的思路来讲,我们长远的目标是要实现公平,但一定要考虑操作过程中的步骤问题,欲速则不达。
以异地高考为例,实现异地高考有合理性,但是几十年来已经形成了固有的利益格局。我不主张激进的解决方式,还是要有一个缓冲期,中国改革需要学会用时间做工具。
中国需要通过改革,建立城市资源的非行政化分配体系。中国各个城市获取资源的能力完全不同,就像三峡大坝一样,有巨大的落差,我们就要通过市场化的手段,把阀门变平,让落差减少,改变城市资源分配不均衡的基础,让资源像水一样流动。
日报: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率比东部低20个百分点,新一轮的城镇化中,东部和西部的城镇化各自需要怎样不同的方案来推进?
易鹏:因为区域太大,中国城镇化应该采取差异化风格,避免千城一面,比如东部地区工业化率较高,要考虑工业和城市的融合,而西部的城镇需要更突出生态保护点,要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城市规划和发展战略。
土地问题是核心
日报:不管是粗放型,还是低效率,中国的城镇化问题都指向土地,你此前提到,城镇化改革最核心的一点,是要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村土地的价格,这是否意味着要平等地权?如何让农民拿到更多土地的财产收益?
易鹏:土地问题是核心的问题,我们现在城镇化面临的一个问题就是土地的城市化率高于人口的城市化率。从城乡统筹或者缩小城乡差距的角度来讲,有必要对当前的征地制度进行改革,对农村土地流转方式进行积极探索。
当前的征地制度对农民的土地保护力度不够、补偿不足,在使得工业发展取得比较低的成本优势的同时,实质上还是在延续农业补贴工业、农村补贴城市的路径。中国城乡统筹走到当前,必须要树立一个最基本的观点,那就是:要让城市来补贴农村。只有这样中国才可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此必须要进一步明确农民对土地的财产权,通过建立市场交易的方式来提高这种财产权的变现价格,让农村的资源要素和城市更加平等地进行交换。
简单来说,征地制度改革就是要提高农村土地价格,而且要让土地的收益更多地进入农民自己的口袋。这样一方面可以提高城镇化推进的成本,逼迫各地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因为成本提升而放慢速度,从而进一步更加注重土地的集约使用,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另外,农民通过土地制度改革拿到更多财产收益,既可以缩小日益严重的贫富差距,也可以推进其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从而进一步提高中国城镇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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