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息集资凸显发展方式转变急迫性
2012年12月02日14:48
来源:经济观察网
项峥/文 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苏、云南、山东等多地县乡政府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借资”,年息在12%以上,集资款主要用于城建,到期则以土地偿还。从道理上说,政府借钱本身无可厚非,现代国家赤字财政政策均要求政府发行债券来筹集资金,只要还款有保障,借钱还钱最为平常不过。但以高息集资,且带有行政摊牌性质,县乡政府集资合理性有待商榷。进一步说,县乡政府高息集资凸显了当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急迫性。
通常,只有投资收益超过借款利率,借款行为才具有经济意义。反之,借款行为的经济可行性本身就值得怀疑。在现行政绩考核机制下,首要是经济增长速度,而大搞新城、新区建设,可短期内改变地方发展面貌,且直接计入当年生产总值。而这也是地方政府可以自主决定的范畴。在层层政绩考核压力下,地方财政陷入“贷款-城建-卖地-还贷-城建”的“怪圈”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
经济发展有其自身规律。经济增长动力主要来自人力、资本存量和技术水平。若地方经济人力、资本存量和技术水平没有达到相应的水平,通过人为加大投资提高资本存量,超前发展基础设施,不仅会使地方经济投资效率低下,生产要素大量闲置,且地方财政也容易陷入高负债境地。从根本上说,以城镇化名义盲目加快新城开发和新区建设,是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在地方经济增长较快且动力较强时,超前大规模发展基础设施,是突破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若地方经济本身发展缓慢,又不具备很大发展潜力时,不顾现实条件上马大规模基础设施,只会是造成资源的大量闲置和浪费。
在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过程中,土地收入成为主要的资金来源。但土地资源是稀缺资源,需要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此外,地方可用于发展的土地也很有限,土地规划使用存在跨期最优分配问题。如果本届政府粗放利用土地,那么就有可能造成下一届地方政府无地可用境地,影响到未来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财政也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之一。为获得更高的土地收入,地方政府乐于看到楼市成交火爆。
通过大规模城建和新区开发推动的经济增长,需要更多的固定资产投资才能维持。但显而易见,这种经济增长模式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地方经济增长的弊端愈加明显,开发区荒废的情况并不少见,新城住宅区人烟稀少也时常见于报端。江苏、山东等地历来是经济相对发达的省份,而两省的县乡政府财政如此捉襟见肘,深刻地反映出地方经济发展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也表明旧有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存在急迫性。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首先要改革政绩考核模式。若考核模式不改,地方政府仍会陷入旧有发展怪圈。经济增速固然重要,但经济增速直接体现为地方收入和就业增长,地方税收收入和就业指标比经济增长更能反映地方经济发展质量。当然税收收入指标考核需要在严格执行税收法律制度前提下进行。其次,要规范土地出让收入。要将更多的土地出让收入统一归集为未来发展基金,减少当期政府卖地的积极性。第三,要减少行政干预,让市场机制更好发挥作用,更好地实现科学发展。
(作者为银行业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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