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怡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信息显示,
长安汽车的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长安)拟以20.07亿元的价格转让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50%股权。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乃是中国长安为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履行“注资”承诺,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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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注入旗下核心整车上市公司长安汽车,为长安150周岁生日奉上“贺礼”。
长安汽车或为受让方
作为中国长安和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等股比合资组建的合资公司,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1月,注册资本40亿元。此次中国长安的退出,或将目标受让方锁定在旗下上市公司长安汽车身上。
“20.07亿元的定价由两部分构成。”根据长安标致雪铁龙汽车有限公司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双方股东将于2013年1月15日履行第二期出资义务,出资额为双方股东各6.17亿元。第二期出资义务由转让方履行,故挂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其中6.17亿元为转让方支付的二期出资款,其余部分为本次转让标的对应的转让价款。
据审计机构评估,截至2012年9月30日,长安标致雪铁龙营业收入943万元,净利润亏损1.18亿元,资产总计评估价值为40.13亿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27.8亿元,50%股权对应价值为13.9亿元。
据分析,长安汽车最有可能获得此次转让的股权。严格的受让方条件限制了潜在竞争者,增加了长安汽车赢得标的的可能性。信息显示,受让方必须为内资的汽车整车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15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5亿元,2009-2011年3个完整年度每年净资产收益率在6%以上,不得联合受让,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等5个条件,而这些条件长安汽车都完全符合。
据悉,合资公司拟于2013年建成投产,初期将引入雪铁龙品牌高端产品DS系列车型,未来生产的汽车品牌包括PSA和中国长安旗下品牌,以及合资公司长安标致雪铁龙的自主品牌。
大股东履行承诺
早在2010年9月,中国长安为了避免与上市子公司之间一定程度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曾出具《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合资公司注入长安汽车的承诺函》。这份承诺函明确提出,在合资项目建成并投产时,提议将持有的合资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长安汽车。而按照长安标致雪铁龙的发展规划,公司一期建设产能为20万辆整车及相应匹配的发动机能力,计划于2013年中期实现量产,时间点刚合适。
但是,长安汽车成功获得标的也面临一些问题。从程序上来讲,资产注入需要首先在上市公司董事会上获得通过,其次再在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长安标致雪铁龙目前处于筹建阶段,明后年可能还存在一定亏损,有可能在短期内影响长安汽车业绩。针对此次资产注入为关联交易,大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的事实,中小股东的态度和黑马的产生将使注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此外,中国长安旗下的昌河汽车、哈汽集团未来何时注入上市公司、规避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也再度受到关注。据悉,长安汽车集团2010年曾承诺“在昌河汽车和哈汽集团均连续两年盈利、具备持续发展能力且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的情况下,提议将两家企业注入长安汽车,以最终彻底消除上述同业竞争”。但是,由于尚未达到前述注资条件,中国长安尚未推进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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