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对个人和企业的合法财产应有宽容的界定
【三亚·财经国际论坛专报】
三亚·财经国际论坛12月15日在海南省三亚市召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提出,激发公民创造财富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对公民的合法财产要有宽容的界定,只要居民和企业的经营活动现在是奉公守法、正常经营、能够带来社会的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就不要刻意追求第一桶金的来源。
对于中国的改革和经济转型,吴晓灵提出,切实落实宪法规定的保护公民的的合法财产和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规定,激发公民创造财富和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对公民的合法财产要有宽容的界定,只要居民和企业的经营活动现在是奉公守法、正常经营、能够带来社会的就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就不要刻意追求第一桶金的来源。
她说,我们很多企业头顶上有一把剑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有罪了,我们的合法财产在几年法律修订方面落后于我们显得体制改革的,过去有很多法律不允许的东西现在是符合改革方向的,符合现实的,但对经济发展是有力的。
如果我们拿现在的一些做法衡量他们当初创业的时候做法很多的人都难免会是不法的,而且在我们改革开放初期在公有制,就是对私有制很大的批评的时候很多的企业在创业的时候在创业的时候戴红帽子是普遍的现象,财产划定的不清晰往往成为后来的产权纠纷和原罪的来源,我想我们应该对这些历史的问题有理式的态度解决它,但是贪污腐败绝不在此列。严格执行现有的法律制度和经济秩序,切实保护公民和企业的财产是法治社会和创新国家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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