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4项退市配套规则 风险警示板明年亮相
2012年12月16日17:24
来源:《证券时报》
原标题 [上交所发布4项退市配套规则 风险警示板明年亮相]
为落实退市配套制度,平稳推进退市制度改革,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股份转让暂行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等4项退市配套业务规则。
前述4项规则已经上交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3项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介绍称,四项业务规则涉及的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期、退市股份转让系统以及重新上市制度,在上交所于2012年7月7日修订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次发布的四项规则是对前述制度的细化和落实,其主要目标是建立起相对完整顺畅的市场化退市机制。本次相关业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依次包括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退市整理、退市股份转让和重新上市等环节,既有利于充分揭示退市公司的风险,也有利于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上交所在起草制定四项业务规则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继续深化证券市场改革的总体目标,综合考虑了各方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把握“稳中求进”的原则,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新退市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以期顺利实现改革的预期目标;另一方面也充分尊重历史情况,对新退市制度推出前的已暂停上市公司作出了合理安排,以稳定投资者的预期,保证新旧退市制度的平稳过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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