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恒瑞医药董事长孙飘扬在某公开场合提到了两款公司已停止开发的新药西帕替尼和海那替尼,引发争议。原因在于这两款药物的专利牵涉到另外一家新药研发企业豪森医药。更为吊诡的是,豪森医药总经理兼法人代表钟慧娟与孙飘扬是夫妻关系,也就是说恒瑞医药和豪森医药
属于“夫妻店”,另外,还有多款药物的专利也同时牵扯到这两家公司,两家公司这种纠缠不清的关系,让很多投资者怀疑有“同业竞争”之嫌。恒瑞、豪森共享研发平台
孙飘扬提到的西帕替尼和海那替尼,之前都被很多投资人或投资机构寄予期望。而孙飘扬公开表示,“西帕替尼因生物利用度差、药效不明显而停止开发;海那替尼则因期临床结果显示安全耐受性有不定因素,可能不适合用于肝胆功能不全人群,最终也决定停止开发,如果再往下面花的钱就更多,而且也不会有好的结果。”
然而,CDE网站信息显示西帕替尼和海那替尼分别于2010年11月和2010年6月获临床批件,且申报临床的企业均为豪森医药,恒瑞医药并没有上述两药品的临床批件。有不愿具名的分析师对南都记者透露,在之前与孙飘扬的交流中,时不时总会带上豪森医药,另外,两者共享研发平台,已是业内众所周知的事实。
“业余时间”挣来专利权
豪森正在在研发的一款治疗白血病的新药“甲磺酸氟马替尼”,也与恒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该新药的化合物专利权人为孙飘扬(后转让他人),且恒瑞医药的研发骨干曾参与该药研究。而恒瑞的回复是该骨干“参与有关研究,与恒瑞无关”,“孙飘扬在业余时间为豪森甲磺酸氟马替尼的开发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记者在国家专利局网站查询发现,该专利的发明人依次是孙飘扬、吕爱锋、杨保海、胡春勇。吕爱锋是豪森医药公司副总裁、江苏豪森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院长,杨保海和胡春勇均系豪森员工。
有某药企法务人士解释称,专利权包括独占权、许可权和转让权。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从理论上说,主要参与人员是豪森研发团队,孙飘扬只是“业余时间给予建设性意见”,那么,按照常理,该专利的专利权人应该属于豪森医药,“除非豪森医药的这几个领导和员工也是在业余时间研发这款新药的,用的设备以及相关的花费与豪森医药无关”。
同业竞争使相关企业无法“公平”
在熟悉法律的人士看来,恒瑞与豪森这两家企业,其实已经构成了“同业竞争”关系。孙飘扬和钟慧娟两人存在着夫妻关系,那么,孙飘扬与豪森医药不仅不可能毫无关系,而且对豪森医药有某种控制权,对于钟慧娟拥有豪森的股权,除非两人离婚,否则孙飘扬拥有50%的权益,而恒瑞与豪森在产品线上有着很多重叠之处,这就构成了‘同业竞争’关系。”据了解,在企业实际经营中,同业竞争的存在必然使得相关联企业无法完全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平等竞争,控股股东利用其表决权可以决定企业的重大经营,如果其表决是倾向于非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来说是不公平的。
因此,各国立法例均规定了原则上要求上市公司禁止同业竞争,以防止控股股东利用控股地位,在同业竞争中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值得注意的是,数年前孙飘扬曾对外明确表示,肯定会并购豪森。但多个机构的分析人士都对南都记者透露,目前恒瑞收购豪森几乎不可能,因为豪森已经打算在港交所单独上市了。更有人认为,“如果豪森医药考虑在境外上市,港交所肯定要调查,‘夫妻店’这个事情可能会成为拦路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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