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经评论 > 经济茶座
宏观 | 金融 | 公司 | 产业 | 财经人物

议事坛

2013年01月15日01:15
来源:经济参考报
原标题 [议事坛]
  房产税暂不扩容是理性之举

  吴睿鸫

  备受关注的房产税扩大试点时间表或推迟。国家税务总局总会计师汪康在12日举行的中国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虽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部门正在积极研究房产税扩大试点范围的方案,但目前要提出一个完善的方案还有难度。汪康表示,由于房产税关系国计民生,因此,扩大试点还要经过更大范围的讨论。

  应该说,国家层面对房产税做出暂不扩容的决定,是理性的,也是谨慎的。因为,到目前仍未对房产税征收的目的达成共识。房产税包含着财税改革和调控房地产市场两大功能定位,而不是为地方政府开辟新财源。特别是在财政收入出现下降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则有了开辟新税源的冲动,前一段时间,媒体曾报道“有多个城市都愿挤进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消息,这无疑脱离了房产税开征的初衷和宗旨。

  在房产税扩围之前,房地产领域的税费也应有个明确说法。譬如,有税率为3%的契税,税率为5%的营业税,从30%到60%税率为四级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税率为营业税7%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3%的教育费附加税,税率为0 .5‰的印花税,还有“五花八门”的费。

  倘若在没有彻底厘清房产税与现有税费的前提下,就贸然对房产税进行扩围,那么此前在流通环节的税费怎么办,这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妥,不仅会使该税种变成了一种火药味十足的惩罚税,政府也会背上“敛财”的说辞。

  除此之外,配套制度也亟须完善和细化。对于房地产投机者而言,房产绝不局限于一地,这就要求国家层面必须架构城市住房信息系统,进行详细房屋信息登记,尽快建立全国住房“一张网”,从而在实施征管后不出现漏征漏管现象。理清限价房、定向安置房、经适房等产权关系也是相当复杂,尤其如何解决小产权房问题更是异常棘手,这些都需要系列配套改革出台。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经营性住房,倘若把范围扩大到普通住宅,需要修订现行税法。

  在以上诸多疑问得不到制度回应的背景下,倘若强行对房产税进行扩容,不仅得不到公众的支持,反而会引发更多的不公,既浪费政策资源,又影响政府公信力。

  当房产被质疑时官员须自证清白

  杨涛

  1月11日晚间,自称是旅美侨胞的陈秀萍在互联网上发帖实名举报福建证监局原副局长田荔琴及其家人名下有16处房产,市场价值超过5000万元。对此,田荔琴予以否认,并说:“现在仇官仇富太严重了,不是所有官员都是坏人,不是所有买房的都是贪污腐败,举报要有证据,将积极配合组织部门调查。”

  田荔琴敢于坦然地接受记者采访,并愿意接受组织调查,这种积极的态度还是值得肯定的。但是,用“不是所有官员都是坏人,不是所有买房的都是贪污腐败”来论证自己并非“坏人”,自己的房产不是贪污腐败来的,却是不成立的。官员要说自己不是“坏人”,只有自证清白,否则就很难让人相信自己不是“坏人”。

  理论上讲,“并非所有官员都是坏人”肯定是成立的。但具体到某个官员是不是坏人,那真的很难说。

  法律可以通过许多渠道证实官员并非“坏人”。一个制度化的渠道是通过公平透明的选拔方式,让官员在上台之前,就经过民众和媒体的审视,保证上台的官员是遵纪守法的人。另一个制度化的渠道,就是世界各国普通采取的官员财产公开申报制度,通过官员财产的公开申报,并辅之以严厉的打击瞒报、假报的措施,让官员真正申报财产,让民众知晓官员财产。那么,这就能增强民众的信心,保证或促使官员清白。

  即便如此,还是不能保证每一个官员都是清白的,媒体和舆论仍然要加强监督,每个公民还是有权进行举报。并且,当公民举报官员时,官员以前通过制度化渠道证实的清白要归零,官员仍然必须拿出证据来证实自己的清白。因为,官员手中掌握了公权力,我们不能排除官员在取得权力后牟取私利的嫌疑,即便他之前可能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

  所以,所有的官员在被举报后,不要企图用“并非所有官员都是坏人”来为自己辩解,而是要拿出扎扎实实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否则,你就别老是说自己是好人。掌握了权力,就该承担比别人多一份的监督。
广告

我要发布

  • 热点视频
  • 影视剧
  • 综艺
  • 原创
广告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