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李东亮
昨日上午9点15分,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正式开始接受报单。
华泰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一位客户以
中兴通讯作为标的证券,完成了成交金额为100万元、期限为182天的首单交易。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共计36家券商参与了深交所上周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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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的通关测试。业内人士预计,由于这些券商已参加了多轮仿真测试,因此最后的通关测试最多仅会刷掉个别券商,“也就是说,拿到这一业务资格的券商应该将超过30家,包括华泰证券、
招商证券和国泰君安证券等。”
此外,多家券商向记者证实,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并没有设定试点期,也没有设定试点券商。“该业务一经开闸即宣布为常规业务,所有准备就绪的券商都可申报这项业务。”相关人士表示。
实际上,自上交所2011年底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以来,该业务得到不少投资者青睐。以国信证券为例,该业务开展不足5个月规模即突破亿元。
据悉,目前已有数十家券商争取到该项业务在上交所的试点资格。业内人士表示,深交所一向积极通过创新满足投资者需求,因此在这项业务上并没有采用“试点”理念。
相对于股票质押、典当、信托等传统融资渠道,约定式回购具有5项优势,包括交易效率高、融资效率高、融资成本低、资金用途广泛、交易灵活等。业内人士分析说,现有通过股权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渠道主要有银行股权质押贷款、信托融资、券商融资融券业务以及财务公司等其他融资途径,其中银行贷款和信托融资较为普遍。然而对客户来说,银行贷款审批周期较长,通常需要1~2个月;信托融资的股票折算率较低,成本较高;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仅限于二级市场操作;通过财务公司、投资公司融资则融资规模有限。
不过,相对于融资融券业务,业界表现出的热情却有差距。究其原因,多家券商认为,一是客户需求不及融资融券,如多数券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的规模不及两融业务规模的10%;二是各家券商董事会给券商授权的额度也不及两融业务,如深圳某券商董事会为该券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授权的额度仅为5亿元,而两融的授权额度超过50亿元。
作者:李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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