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31日,
万方地产发布公告, 称下属控股子公司万方天成收到了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门头沟分中心发来的《中标通知书》,将其确定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高新技术用地一级开发项目的一级 开发中标人,土地总面积为64.64万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为44.8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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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合计22.13亿元,其中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为19.14亿元。
随后,有媒体提出了对中标项目合法性的质疑,质疑主要围绕万方天成参加投标的主体资格问题;“神秘自然人入股”问题;“诡异毛利率背后涉嫌商业欺诈”问题;“大股东"无私"支持似有实无”问题;以及内幕交易问题等展开。
1月16日,万方地产发布公告逐一对此进行澄清,并表示万方天成本次中标,完全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完全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具备参与本次投标的主体资格,所签署合同合法有效。
针对万方天成参加投标的主体资格问题,万方地产表示,对于“土地一级开发企业资质”的分类和认定,国家和北京市均未有相应法规或文件给予明确。因此,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的要求是“具有北京市房地产开发资质”,未对资质等级作出要求。而万方天成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暂定资质,因此,万方天成的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中标是完全合法有效的。
值得一提的是,媒体的质疑则称,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公开的信息,万方天成是由万方地产和自然人蔡宏炜在2010年8月2日共同出资组建,这就意味着该公司至今成立的时间仅2年零5个月,而“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中所要求的“从事房地产开发经 营5年以上”。
此外,对于自然人股东蔡宏炜的情况披露不详,媒体认为万方地产有“刻意隐瞒之嫌”。万方的回应则称,蔡宏伟先生在成立之初及目前,就是一个以自然人身份进行投资的合法公民,关于蔡宏伟先生的情况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蔡宏伟先生与本次中标无任何关系。
然而,还有一个关键的质疑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企业实施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中,利润率的上限即为预计成本的8%,但从万方地产公布的2011年度财报数据来看,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毛利率高达12.41%。
万方地产表示,上述“利润率”是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实际应获得的利润率,不能等同于财务核算的“毛利率”;而“预计总成本”中除包含土地一级开发企业直接支出的成本外,还包含土地一级开发企业因将从政府收到的资金全额确认为收入而需要额外上缴的营业税和城建及教育附加费(以下简称“两费一税”),因此,“预计总成本”不是土地一级开发的实际成本,而等于实际开发成本和两费一税之和。
万方地产表示,以万方地产2011年实现的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和利润为例,如将总收入中的两费一税扣除,土地一级开发实际的利润率就是8%。
此外,万方地产还肯定,大股东一直在资金上给予上市公司支持,并未收取任何资金占用费,符合无私支持。
最后一个更为重要的质疑还称,万方地产在2012年10月19、22、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达到20%,该异动提前反映了万方天成的巨额中标事项,涉嫌内幕交易。万方地产在公告中表示,股价连续3个交易日出现异动时,公司尚未投标,也不知是否能中标。因此不存在内幕交易的问题。
作者:万方地产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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