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煤化工项目被环保部叫停被罚款10万元
本报讯 (记者陈芳)日前,环保部在其官网上公布对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未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法中关于“三同时”制度的规定,对其煤制烯烃项目进行停产,并处以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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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罚款。受事件影响,昨日中国神华(601088)股价低开低走,全天跌1.11%。
环保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包头煤化工分公司的煤制烯烃项目于2005年3月经环保部环评批复后,于2010年6月投入试生产,至今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通过环保部门验收。其间,环保部于2012年10月26日告知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违法事实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包头煤化工分公司于2012年11月12日进行了陈述说明,但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申请。包头煤化工分公司曾表示对存在的问题正在进行整改,承诺于2012年12月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恳请免于处罚。但直到2012年12月底仍未完成“三同时”验收工作。
项目总投资高达170亿元 根据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主页的介绍,神华包头煤制烯烃项目是世界首套、全球最大煤基甲醇制烯烃工业化示范工程,核心装置采用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DMTO(甲醇制低碳烯烃)工艺技术。主要生产装置包括: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资料显示,该项目总投资达170亿元。2012年上半年,项目实现销售收入31亿元,被业内认为是第一个进入商业化运营并取得较好效益的煤制烯烃项目。
受这一事件的影响,昨日中国神华股价低开低走,全天下跌1.11%,收报24.12元。不过有投资者对于中国神华股价受到这一事件影响感到很冤枉,称中国神华股价“躺着也中枪”。
实际上,此次受到处罚的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并不包括在上市公司中。上市公司中国神华与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同为中国神华集团子公司,其中神华集团拥有上市公司72.96%的股份,为控股股东。而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则是神华集团的所属全资子公司。
上市公司正筹备收购该煤制烯烃项目 中国神华与此次涉事的煤制烯烃项目直接的联系是,目前上市公司正在谋划收购该项目。中国神华最早于2012年5月24日发布公告称,决定启动收购控股股东神华集团旗下的部分资产,具体包括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及陕西神延煤炭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资产。到2012年底,中国神华又发布公告称, 考虑到原拟收购资产规模较大及平稳公司现金流等因素,决定将拟收购资产范围确定为与煤制烯烃业务相关的股权或资产。有投资者担心,如果这一事件久拖不决,可能会给收购带来影响。
昨日下午,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公司对该事件作出回应。包头分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后,已经按要求缴纳罚款。包头分公司收到环保部“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正在研究提请行政复议,将尽快向环保部书面汇报。 (陈 芳)
作者:陈芳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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